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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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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的公告
2024-10-28 08:41
| 证券代码:603568 |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 | 公告编号:临 | 2024-089 | |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2 | 转债简称:伟 22 | 转债 | | | | 转债代码:113683 | 转债简称:伟 24 | 转债 |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 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伟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 285.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5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8,5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伟 24 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公 ...
伟明环保:业绩增长显著,新能源材料项目产能释放在即
国盛证券· 2024-10-28 00:1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3]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业绩总体显著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60.5亿元(同比+30.8%),归母净利润21.1亿元(同比+34.4%)[1] 2) 毛利率保持稳定,费用控制效果良好,2024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47.6%(同比+0.5pct),三费合计比率6.6%(同比-0.6pct)[1] 3) 垃圾焚烧项目持续贡献稳定现金流,绿证交易及政府补助提升盈利水平[1] 4) 装备业务新签订单增速显著,种类不断丰富,增长势头强劲[1] 5) 新能源材料项目稳步推进,产能即将释放,有望为公司贡献新的盈利增长点[1] 财务数据总结 1) 营业收入方面,公司2024-2026年预计分别为83.13亿元、138.43亿元和181.33亿元,增速分别为38.0%、66.5%和31.0%[2] 2) 净利润方面,公司2024-2026年预计分别为28.14亿元、35.63亿元和42.74亿元,增速分别为37.4%、26.6%和20.0%[2] 3) 每股收益方面,公司2024-2026年预计分别为1.65元、2.09元和2.51元[2] 4) 净资产收益率方面,公司2024-2026年预计分别为19.1%、20.0%和19.7%[2] 5) 估值方面,公司2024-2026年预计市盈率分别为12.9倍、10.2倍和8.5倍,市净率分别为2.7倍、2.2倍和1.8倍[2]
伟明环保:2024年三季报点评:设备订单高增,新材料进入试生产
东吴证券· 2024-10-27 21: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46亿元,同比增长30.83%;归母净利润21.11亿元,同比增长34.37% [1] - 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收入19.32亿元,同比增长11.82%;归母净利润6.88亿元,同比增长26.24% [1]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32%,收现比提升 [1] 主营业务发展 - 固废业务稳健运行,2024年前三季度垃圾处理量同比增长13% [1] - 装备板块持续开发新品,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订单14.75亿元,超上半年水平 [1] - 新材料业务进展顺利,电解镍项目进入试生产,预计2025年将迎来放量期 [1] 财务数据分析 - 2024-2026年营业收入预测分别为90.98/152.60/238.52亿元,同比增长51.01%/67.74%/56.31% [1] - 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27.74/36.12/45.14亿元,同比增长35.42%/30.19%/24.99% [1] - 2024-2026年EPS预测分别为1.63/2.12/2.65元,对应PE为13/10/8倍 [1]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10-25 09:22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证券代码:60356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修订稿)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 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10-25 09:2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220万元,份额上限为38220万份[12][32] - 参与员工不超152人,董监高15人,其他人员不超137人[13][29] - 按2021年11月17日收盘价测算,可购股票上限约1322.03万股,占股本总额1.05%[13][33] 时间安排 - 存续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案起算[14][36] - 锁定期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起算[14][34] - 股东大会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股票购买[14] 实施条件与方式 - 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8] - 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13][43] -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14]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5] - 持有人会议表决一般需50%以上份额同意,部分需2/3以上[50]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51]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53]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或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7]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9] 权益相关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股份锁定,现金股利不分配[63]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决定收益分配[63] - 存续期内份额一般不得转让、担保[64][67] 变更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可延长[38][75] - 锁定期满且资产为货币资金可提前终止[75] - 变更须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7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意见[82] - 完成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83]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5 09:2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11月5日9:00 - 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3][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3][5] -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3][6] - 董事长、总裁项光明等参加[5] 其他信息 - 2024年10月26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证券代码603568,简称为伟明环保[1] - 联系人是证券法务部,电话0577 - 86051886,邮箱ir@cnweiming.com[7]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的公告
2024-10-25 09:22
债券发行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发行“伟24转债”285.00万张,总额28,500.00万元[2] 股东配售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配售2,003,060张,占发行总量70.28%[3] 股东减持 -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384,240张,占发行总量13.48%[3] 股东持仓 -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伟24转债”1,618,820张,占发行总量56.80%[5] 各股东变动 - 伟明集团减持353,500张,变动后占比28.65%[6] - 项光明减持30,740张,变动后占比8.98%[6] - 嘉伟实业等4股东持仓无变动[6]
伟明环保: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5 09:22
员工持股计划会议 - 2021年1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11] - 2024年10月2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议案[12]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修订前后锁定期均为12个月,均通过二级市场购股[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4]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不得买卖股票[14] 锁定期权益规定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14] - 锁定期内现金股利不分配,期满管委会决定是否分配[14] 其他 - 修订事项符合规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18]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4年度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10-25 09:22
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电量116,177.12万度,上网电量94,906.6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65元/度,垃圾入库量347.61万吨[2] - 浙江省内发电量56,101.95万度,上网电量45,652.80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05元/度[3] - 浙江省外发电量60,075.17万度,上网电量49,253.8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8元/度[4] 2024年1 - 9月数据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电量326,476.69万度,同比增长15.03%,上网电量267,950.96万度,同比增长15.38%[2] - 公司及子公司平均上网电价0.570元/度,完成已结算电量226,083.43万度[2]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垃圾入库量981.67万吨,同比增长12.79%[2] - 浙江省内发电量160,729.77万度,上网电量131,305.81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06元/度,结算电量116,502.12万度[3] - 浙江省内垃圾入库量469.09万吨[4] - 浙江省外发电量165,746.92万度,上网电量136,645.1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6元/度,结算电量109,581.32万度,垃圾入库量512.58万吨[4]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10-25 09:2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2人,董监高15人,其他员工不超过137人[15] - 董监高合计份额不超过10640万份,其他员工合计份额不超过27580万份[15]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220万元,份额上限为38220万份[17] - 董监高出资金额上限为10640万元,占比27.84%;其他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27580万元,占比72.16%[18] - 按2021年11月17日收盘价测算,所能购买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1322.0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5%[19] 实施流程与时间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草案及意见等[9] - 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每月公告实施进展情况[12]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的2个交易日内,临时公告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1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成标的股票购买[19] 限制与期限 -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5][19] - 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算[20] - 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23]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限可延长[23][56]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2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持有人[33]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视为表决通过(特殊约定除外)[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35]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35] 管理委员会相关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36] -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36] - 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36] -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40]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1] - 管理委员会会议于召开2日前通知委员,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且也提前2日通知[40][41] - 管理委员会委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43] 其他规定 -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认购公司股票金额不超过38220万元[45]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派息现金股利不分配[46] - 出现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并按出资金额与市值孰低值转让权益[54]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57]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8]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63]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计划产生的税负由其承担[63]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