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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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度报告:海外电表龙头享受行业红利,拓展新能源构建产品新生态
信达证券· 2024-03-31 16: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给予"买入"评级。[4]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全球化智能电表龙头企业,逐步拓展智能配用电解决方案 - 公司深耕海外电表市场20余年,目前业务包括智能配、用电和新能源三大板块。[1][2][10][11][12] - 公司股权结构集中,实控人具有较深行业理解。[14] - 公司智能用电业务奠定基调,智能配电和新能源业务增添成长空间。[15][16][17][18][19] - 公司营收稳步增长,海外收入占比较高。[20][21][22][23] 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带动配网智能化加速迭代 - 电网投资保持高景气,电网智能化为主要方向之一。[24][29][30][31][32][35] - 电表是智能电网重要环节,电表升级/换表周期有望催动国内电表需求高增。[36][37][38][39][40][41] - 海外电网投资中枢提升,我国电表出海正当时。[42][43][44][45][46][47][48][49] 海外电表持续放量增长,光储业务有望形成新生态 - 公司全球化布局较为完善,注重研发投入积淀硬实力。[60][61][62][63] - 公司布局新能源业务,有望形成业务新生态。[63][64][65][66] 盈利预测和估值 - 我们预测公司2023-2025年收入为41.91、53.47、65.9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7.28、10.18、12.98亿元。[67][68][69][70][71][72] - 公司业绩增速较快,PEG低于行业平均,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72][73]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08:4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职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 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 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 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1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海兴电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 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程序,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杭州海兴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但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除外。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以上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08:44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董事 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 年3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7 08:44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 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国家创造荣 誉、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财富。愿 景:做国际电工行业受人尊敬的企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国家创造荣 誉、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财富。愿 景:成为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产品和解决方 案的提供商、服务商。 第九十六条 … 公司董事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 (三)公司董事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
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08: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