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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60340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关 联方的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规章制度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并符 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以及关联方回避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
汇通控股(6034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5] -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使用与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不超6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7] 可转债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股东会决议后20个交易日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回售提示公告至少3次[2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3] - 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等发表同意意见[13] - 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1] - 投资进度有差异解释原因[2] - 当期使用闲置资金投资披露收益信息[2] 其他 - 独立董事关注资金使用与披露差异[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实施[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4]
汇通控股(603409)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承诺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承诺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人及时告知公司承诺事项,公司公开[3]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分析可实现性[3] 承诺事项要求 - 承诺事项含具体内容及明确履约时限[4] 承诺履行与变更 - 履行条件达时承诺人履行并披露信息[8] - 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承诺,需充分披露[5] 监督与追责 - 公司定期披露承诺进展,董事会督促遵守[9] - 承诺人违反承诺,董事会要求担责披露[7]
汇通控股(6034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合肥 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 1 / 9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第二章 内幕信 ...
汇通控股(6034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 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 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
汇通控股(6034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
汇通控股(6034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权利与义务对等、过错与责任对应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 ...
汇通控股(6034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担 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合肥 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 ...
汇通控股(6034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
汇通控股(60340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治理机 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