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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2]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3] 会议召开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3][5] - 临时会议需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召开[3][4]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送,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理由[5] 提案与表决规则 - 提案需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并附相关材料,董事长需在10日内处理临时会议提议[3][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10] - 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要素[11]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签到簿、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以上[12] - 决议公告前与会人员需保密,董事会秘书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材料[12][13]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审计机构聘用及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13][14] - 战略委员会研究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长期发展战略规划[14]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15]
汇通控股: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总经理职责与定位 -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对董事会负责并执行董事会决议[1] - 总经理经营班子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 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1] - 总经理必须专职 不得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1] 任免机制与资格要求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1] - 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聘连任 需具备业界公认的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和行业专业知识[2] - 明确十类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 破产清算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市场禁入处罚等[2][3]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个月提交报告 若擅自离职造成损害需负赔偿责任[3] 职权范围与行使规则 - 总经理行使八项核心职权 包括主持生产经营 实施年度计划 拟定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解聘高管等[4] - 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在紧急情况下有临时处置权但需事后报告[4] - 副总经理主要协助总经理工作 定期报告工作并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4]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可临时授权副总经理代职 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4] 义务要求与责任追究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需遵守九项忠实义务 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挪用资金 不得收受贿赂 不得泄露秘密等[5] - 违反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6] - 未能忠实履职给公司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 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 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 - 总经理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 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7]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 经营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出席 决议由总经理作出决定[7] - 会议需做记录 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作出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事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7] - 明确三种需立即召开办公会的情形 包括董事长提出 总经理认为必要或有重要经营事项需立即决定时[10] 董事会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 年度计划执行问题 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等[7][9][10] - 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 重大资产损失 重大诉讼仲裁 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0]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 总经理需在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8] 附则与生效解释 - 细则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按国家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汇通控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信息质量,无法保证时需声明理由 [5] - 信息表述需使用描述性语言,避免宣传性、广告性或诋毁性用语 [7]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和临时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9]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10]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结构、董事薪酬、管理层分析等十项内容;中期报告需包含七项核心内容 [11][12]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 [13]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等18类情形 [18] - 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协议或董事知悉事件发生时 [20] - 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出现异常交易,需提前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10]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披露工作及与交易所联络 [27][28][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人均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42] - 财务负责人需配合董事会秘书提供财务报表及重大财务事项说明 [45] 暂缓与豁免披露机制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 [34] - 暂缓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35] - 暂缓披露信息泄露或导致股价大幅波动时需立即履行披露义务 [38] 信息保密与内控措施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接触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需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 [54][55] - 公司禁止通过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31] - 内部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启动披露程序 [57] 披露媒体与渠道管理 - 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媒体,其他渠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39][40] - 公司网站、内部刊物及调研活动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49][50]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应性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损失时,公司可对责任人采取处分及索赔措施 [61]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制度 [62]
汇通控股: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总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职责权限 强化内部控制 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 维护投资者权益 [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开展的评价活动 [2]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 客观 公正原则 保证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内部约束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2]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性进行检查监督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3]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 公司支持审计部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人员职业胜任能力 [3] - 审计部负责人需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具备审计 会计 经济 法律或管理等工作背景 [3] - 审计部可临时聘任兼职审计人员 包括外部专家和专业人员 作为特邀审计员参与特定审计项目 [3] - 内部审计人员需信守公正 客观 保密 胜任原则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 -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 阻挠或打击报复 关联人员需回避 [3]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实施 指导审计部门运作 报告工作进度和质量 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3] -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和经济活动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 完整性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每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4][5]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财务资助 资产购买出售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以及大额资金往来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出具检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 [5] - 审计部及人员权限包括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参加公司会议 参与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检查财务收支 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资料文件 现场勘察实物 检查计算机系统及电子数据 调查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取得证明材料 制止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 暂予封存可能被转移 隐匿 篡改 毁弃的会计凭证 账簿 报表等资料 提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意见和改进管理建议 监督外部中介机构工作成果真实性 合法性 召开相关会议 [6] - 审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予以保证 [7]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 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年度计划 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8] - 审计部实施审计时需进行审前调查 确定审计人员 制定审计方案 明确审计范围 内容 方式和时间 [8] -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 或现场送达 被审计单位需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8] - 审计部实施审计方式包括就地审计 报送审计 网上及时审计或结合进行 [8] - 审计人员采用检查 观察 询问 盘点 监盘 计算 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实施审计 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获得必要证据材料 整理 分析 研究 判断并相互验证证据 评估证据重要性 可靠性及与审计事项相关性 依据证据做出审计结论 [9] - 实施审计过程中 审计人员需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充分交流沟通 听取说明 解释和意见 确保审计结论准确 公正 客观 [9] - 审计工作结束后 拟定审计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被审计单位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逾期未回复视作无意见 审计部查明后维持原报告或做必要修改 [9]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不服可向审计部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 审计部需另行派人复核 决定是否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报告 [9] - 审计部门需对审计决定或意见 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后续审计 通过定期回访检查整改情况 编写后续审计报告 总结审计效果 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或作为下次审计工作一部分 [10] - 内部审计需恰当记录相关信息支持审计结论和结果 审计项目终结后 审计人员需集中 整理 分类和归档审计决定 意见 报告 计划 工作底稿 证据 数据资料等形成审计档案 [10]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如内容与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抵触 以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 [1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0]
汇通控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董事会秘书的设立与资格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 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1]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1] -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或《上市规则》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包括关注媒体报道、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负责信息对外发布、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规定、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2]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推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及承担社会责任[2]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投资者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2]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2]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协助筹划或实施资本市场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2]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法律法规培训[2][3]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保障与约束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需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3]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和信息[3] -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或重大事项会议时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3] - 董事会秘书需提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并对违规行为予以警示[3] 董事会秘书的离任与解聘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3]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 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3]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 并办理相关事项及文件交接[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需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 空缺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4] 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其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为止(涉及公司违法违规信息除外)[4] - 董事会秘书可依据聘任合同规定在任期届满前辞去职务[4]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
汇通控股: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36
公司财务表现 - 总资产达到20.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98% [1] - 营业收入为5.33亿元,同比增长19.7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0.33万元,同比下降15.45%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股,同比下降30.68%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3%,同比减少7.40个百分点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56.74万元,同比微降1.06% [1] 股东结构 - 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3.32%,持有5460.02万股 [2] - 实际控制人陈王保持股比例14.25%,持有1796.34万股 [2] - 陈王保与陈方明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多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 - 前十大股东中无质押或冻结股份情况 [2][3]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4,470户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简称汇通控股,代码60340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 - 董事会秘书为周文竹,联系电话0551-638456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44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增长90.33% [1]
汇通控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3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相关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两项议案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1][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 - 同步通过修订公司相关制度议案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子公司管理调整 - 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 - 具体安排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3]
汇通控股(603409.SH):上半年净利润7010.33万元,同比下降15.45%
格隆汇APP· 2025-08-22 14:3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33亿元 同比增长19.71%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010.33万元 同比下降15.45%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 [1]
汇通控股(6034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3:1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决策 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目的,以货币出资,或将 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的经济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委托理财、股票、短期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在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 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 ...
汇通控股(603409) -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2 12:39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qRDtiorYJ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 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15:00-16: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