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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 型: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公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4)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子 公司)的负责人;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用 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 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 及质押等形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11] 其他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9] -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2]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9 12:16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2:16
公司架构与制度调整 - 2025年9月29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股份与股权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6,322,5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4]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1]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19]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1] 财务与利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9]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9] 其他 - 公司拟根据法规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29 12: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0月17日14点30分召开[4] - 会议地点为广东惠州惠城区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4] - 网络投票10月17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议案信息 - 9月29日董事会审议1 - 12项议案,监事会审议第1项[9]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2项[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第1项[9]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14] - 现场登记时间为10月17日13:00至14:10[17] - 公司联系电话0752 - 2595831、0755 - 82800329,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18]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12:15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