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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08:3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55亿元,同比增长2.1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9.19亿元,同比增长9.36%[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9.4%至19.19亿元,去年同期为17.55亿元[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41.50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207.69%[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1.57万元[4] - 营业利润为2754.44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3186.2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 - 净利润为2192.50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505.9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1.57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486.08万元[21]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1662.63万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3.01万元[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去年同期为-0.05元/股[21] - 其他综合收益为-222.80万元,去年同期为22.17万元[21]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0%至15.98亿元,去年同期为14.80亿元[2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9%至8506.58万元,去年同期为8187.25万元[20]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0.21%[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5.6%,从15.11亿元增至20.49亿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0.2%,从1.64亿元增至2.79亿元[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47.9%,从8.63亿元增至12.77亿元[2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9.8%,从3.84亿元增至4.22亿元[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43.3%,从0.77亿元增至1.87亿元[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扩大97.1%,从-0.91亿元增至-1.78亿元[2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2%,从4.68亿元增至4.83亿元[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67.0%,从0.50亿元降至0.17亿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扭转,从-0.20亿元转为正0.52亿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477.1%,从0.18亿元增至1.04亿元[26] 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5.6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35%[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4%[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01,102,262.08元,较2024年末的100,993,591.90元增长约99.1%[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560,305,022.67元,较2024年末的3,347,787,579.02元增长约6.3%[16] - 公司存货为397,085,555.08元,较2024年末的354,961,362.86元增长约11.9%[16] - 公司在建工程为136,257,362.37元,较2024年末的8,327,707.93元大幅增长1,536.2%[16] - 公司短期借款为411,252,458.89元,与2024年末的414,986,318.07元基本持平[17] - 公司应付票据为636,420,390.04元,较2024年末的456,670,212.85元增长约39.4%[17]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9,460,791.23元,较2024年末的104,794,331.79元下降约52.8%[17] - 负债合计同比增长9.5%至21.99亿元,去年同期为20.07亿元[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长1.6%至13.62亿元,去年同期为13.41亿元[18]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318.56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为1588.34万元[7][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953名[12] - 第一大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持股187,494,500股,占总股本比例57.46%[12]
骏亚科技: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 2025-10-27 13:25
公司财务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2]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0-27 08:15
担保金额 - 为龙南骏亚电子本次担保9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546.37万元[2] - 为龙南骏亚精密本次担保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9745.70万元[2] - 为龙南骏亚柔性本次担保1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636.30万元[2] - 截至公告日对外担保总额394220.39万元,占净资产比例294.00%[4] - 2025年拟为各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298150万元[7] - 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57750万元[7] 子公司财务数据 - 龙南骏亚电子2025年6月30日资产87450.90万元,负债55074.62万元,净利润 -319.06万元[9] - 龙南骏亚精密2025年6月30日资产88916.75万元,负债34547.17万元,净利润800.50万元[11] - 龙南骏亚柔性2025年6月30日资产31641.25万元,负债24620.26万元,净利润 -439.80万元[11] 担保相关情况 - 新增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批准额度内,无须再次审议[7] - 与浦发银行赣州分行签《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2] - 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12] - 龙南骏亚电子被担保最高债权额9000万元,精密3000万元,柔性1000万元[13]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等相关费用及需补足的保证金[13] - 担保为满足子(孙)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总体可控[14] - 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15] - 截至2025年10月25日,担保总额394220.39万元,占净资产294.00%[16] - 除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外,无对第三方担保情形[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1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7 19:42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叶晓彬主持 [2] - 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参会人员情况 - 公司在任7名董事中5人出席 董事刘品和独立董事罗中良因工作原因缺席 [3] - 公司在任3名监事中2人出席 监事潘海恒因休假缺席 [3]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无否决议案 [2][4][5][6] - 议案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修订多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5][6] - 第2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 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增进、王慧见证 [7]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7]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7 10: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0月17日在广东惠州召开股东大会[3] - 84人出席,所持表决权股份188,060,320股,占比57.6301%[3] 议案表决情况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多项议案获通过,A股同意比例超99.98%[4][6][7] - 5%以下股东对续聘议案同意票数532,780,比例94.1606%[12]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7 10:32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9月29日决定10月17日召开股东会[5] - 9月30日发布股东会通知[5] - 10月17日下午14:30在广东惠州召开股东会[5] 参会情况 - 84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88,060,320股,占57.6301%[8] 议案表决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24%[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734%[1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25%[1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4%[1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5%[1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5%[1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5%[19]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3%[19]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4%[20]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44%[21] 会议合规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及决议合法有效[22]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0-09 09:00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549人,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13] -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14] - 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14][15]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16] -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12] - 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不含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税),与上期相同[24] 公司股份及财务资助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6,322,5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31] - 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将废止[29]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9][30] - 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为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不少于5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52] - 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和关联交易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3]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财务资助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62]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制度全文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均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提请股东会审议[71][75][80]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独立董事责任 -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督促准确披露年报[2][7] - 审查年报程序资料,可提意见[6] - 发现违法违规要求纠正并报告[7] 信息沟通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4]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安排资料[4] - 独立董事就审计与注会多阶段沟通[4][5]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异议可聘请外部审计,费用公司承担[7]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相关问题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 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在通知时披露[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它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委托书至少需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提名与选举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6][27]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数目的投票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购买或出售资产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