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