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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 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下称"《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汇报与沟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 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第十一章 附 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骏亚(惠州)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07820108867。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 决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第一条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所称的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 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 利、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 非法利益。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 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 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