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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公司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选举程序 以保障股东权利行使[1] - 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制定 并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2]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 且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时必须采用[3] - 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及结构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3] 投票权计算规则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 -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为股东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5]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6] 投票操作与结果认定 - 股东需在选票注明持股数及分配给各候选人的表决权数目 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放[7] - 投票数不得超过持有表决权上限 且投选候选人不得超应选人数 否则视为无效[7] - 得票按候选人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当选 票数相同或不足时需进行多轮投票直至符合章程规定人数[7] 实施与解释机制 - 股东会主持人需明确告知投票方式 董事会秘书须对细则及填票方式作出口头或书面解释[8] - 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9][10][11]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会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机制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独立董事定义与基本要求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需按照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 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2]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并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不得由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担任 [3][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 -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为其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 - 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5] 提名与选举程序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6]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6] - 独立董事提名人需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并审慎核实被提名人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 履职能力及独立性情况 [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审查意见 [7] 职责与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包括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次数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议重大事项情况等 [7]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需不少于十五日 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0]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10][11]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时需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公司需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 [12] 辞职与解任规定 - 独立董事在任职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需对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12]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 拟辞职独立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 公司需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12] -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或独立性要求时需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 未按期提出辞职的 董事会需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12] 特别职权与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5] - 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8][9] - 关联交易 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5] 保障机制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18] -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 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8]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费用 并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 [19]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董事会会议类型与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2] - 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 董事长认为必要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 总经理提议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会议提案与召集程序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长在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意见后拟定 临时会议提案需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董事长提交书面提议 包含提议人信息 理由 时间 明确提案及联系方式 [2] - 董事长需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会议并主持 [3] - 会议召集以董事长为主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行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3]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3] - 书面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 地点 方式 召集人 提案内容 会议材料 出席要求及联系人信息 [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 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 [4]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原则上需亲自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 受托人 会议方式 提案 意见 授权范围及签字 [5][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通常采用书面方式 除非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举手表决 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选择视为弃权 [8] - 决议形成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9]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 准确 完整 包含会议届次 时间 地点 方式 通知发出情况 召集人 出席情况 提案 董事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及主要意见 [12]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材料 签到簿 授权委托书 录音 表决票 会议记录 纪要 决议记录及公告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4] 特殊事项处理 - 董事需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委托及全权委托等情形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0]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 董事会作出分配决议后需根据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作决议 [10] - 提案未获通过时 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内容 暂缓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出 [11] 决议执行与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需包含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出席缺席董事人数姓名 理由 每项议案表决结果及反对或弃权理由 [13]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落实 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董事会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 [13] - 涉及股东会审议事项或重大事项需分别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 参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直至公告披露 [13]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薪酬管理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 体现各岗位对公司价值及责权利统一 [1] - 遵循按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1] - 遵循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1] - 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 奖罚对等原则 [1]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执行考核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及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等 [2] 董事薪酬标准 - 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对公司发展贡献确定 [4]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行使职责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4] -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范围 职责重要性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薪酬水平确定 [4] -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 根据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 主要评价体系发放 [4] - 薪酬管理办法不包含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及专项激励奖励 [4] 薪酬发放规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次月起定期发放 [6] - 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 [6] - 出现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 擅自离职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形时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 [8]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不受转让比例限制 [8]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数据收集分析 [8] - 参考通胀水平以保持薪酬实际购买力不降低 [8] - 参考公司盈利状况 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因素 [8] -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设立临时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10]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旨在通过明确权利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维护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股份交易等方式 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1][2][3] 公司治理要求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建立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流程、保密措施及信息披露职责 [7] - 必须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禁止共用生产系统、不公平占用资产及延迟资产过户手续 [10] - 需维护人员独立 禁止干预人事任免、要求无偿服务或支付薪酬 [11] - 需确保财务独立 禁止共用银行账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强制提供担保 [12][14] - 应维护机构独立 不得干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 [15] - 需保持业务独立 避免同业竞争及抢夺商业机会 [16] 信息披露义务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9] -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 配合公司完成问询调查及内幕信息登记 [20][21][22] - 出现持股变化、股份质押冻结、重大重组或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时需立即告知公司 [23] - 境外披露重大信息时需同步在境内市场披露 [25] - 严禁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牟利 [24] 股份与控制权管理 - 股份买卖需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操作 [26] - 质押股份需审慎评估风险 维护控制权稳定 [12][27] - 转让控制权前需调查受让方资质 并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28]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0] 股东权利与承诺履行 - 需保障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 不得限制行权 [29] - 承诺事项存在履约风险时需提供担保 并披露担保变化情况 [30] - 需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详细信息 配合股权关系披露 [31] 其他规范 - 对媒体传闻需主动核实并告知公司 不得传播未公开信息 [32] - 涉及公司违法行为时需用持股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 [3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董事高管也需遵守本规范 [36]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以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明确审批权限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确保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1][2][3] 制度制定依据 -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融资支持 [2] - 除外情形包括持有金融牌照主体、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法定情形 [2] 审批权限规定 - 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 - 董事会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 及其他章程规定情形 [3] 风险控制措施 - 财务部门需对被资助对象进行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全面风险评估 [4] - 需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5]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 [5]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 财务部协助履行义务 [6] - 需披露风险防范措施及第三方担保情况 [6] - 出现被资助对象逾期还款、财务困难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风险及补救措施 [7]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 [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负责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及分公司 [2]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人员 [2]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 各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事项 [4] - 重大投资行为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总资产30% 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超过该资产30% [4] - 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或大额赔偿责任 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 - 单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亏损或损失 [4] - 生产经营方针 主营业务 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 - 董事或总经理变动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4] - 公司减资 合并 分立 解散 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4] - 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或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4] - 新公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4]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或出现强制过户风险 [4][5]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5] - 经营业绩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 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5] - 对外提供担保 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5]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5] - 因前期信息披露问题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 [5] - 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5] - 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 [5] - 证券发行 股份回购 重大资产重组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5] 报告程序与管理要求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抄送董事会秘书 [6]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 [6] - 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送重大信息 各部门应提供资料支持 [6]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信息披露培训 [7] - 各部门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联络工作 [7] - 高级管理人员需敦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 [7] - 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损失将给予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 [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原制度自动废止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8]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2] - 信息披露文件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等 [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及时公平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2] - 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文字 不得夸大或误导 [4] - 披露内容需完整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重大遗漏 [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买卖公司股票 [5] 信息披露内容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6] - 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收购出售资产等公告 [6] - 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 [7] - 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如转股价格调整及信用评级变化需披露 [18][19] 定期报告具体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8]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8] - 年度报告内容包含主要会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8] - 业绩预告要求净利润同比变化50%以上或扭亏为盈等情况需披露 [10] 临时报告触发情形 - 经营方针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 [16]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 [17] - 控股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 [15]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需及时披露 [17]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 [26]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 [27] - 重大信息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28] - 信息发布需经合规性审核及交易所审核后公告 [2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宜及与交易所联络 [30][33]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连带责任 [37] - 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7] - 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4] 保密与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人范围并指定专人保管文件 [41]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39]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 [39]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披露 [4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 [44] - 现场参观需预约并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 [44]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需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 [44] - 不得通过投资者调研等形式提供内幕信息 [44] 股份买卖监管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44]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45]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买卖公司股票 [45] - 短线交易收益需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 [45]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总经理任职资格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1] - 需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1] - 需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1] - 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并对公司核心价值观、终极目标、企业文化等具有高度认同感 [1]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 [2] -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被判处刑罚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 [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总经理 [2]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总经理 [2]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不得担任总经理 [2] 总经理职权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提交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2] -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制定季度、月度生产、销售及项目实施计划 [2]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 -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2]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3] - 拟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职工聘任和解聘,决定日常考核与奖励分配 [3] - 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转让、出售、租赁等事项 [3] - 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 - 按年度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 -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总经理会议 - 总经理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重大事项及各职能部门提交审议事项 [5] - 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5] - 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也可通知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5] - 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对副总经理等提出的议题由总经理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审定 [5]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通知有关部门准备上会材料,重大议题文字材料提前送高级管理人员阅知 [5] - 总经理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1日召开,遇节假日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5]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纪要并由总经理审签,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6] - 会议如涉及需披露信息事项需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和信息 [6] - 会议研究职工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制度及解聘职工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意见 [6] -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5年,内容包括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 [6] - 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生效,需保密会议材料由承办部门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收回 [6] -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如需印发经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印发 [6] - 参加会议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7] 日常分管工作 -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重大问题并负责考核 [9]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由总经理提出,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并发文决定 [9] -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分管部门、控股公司工作,并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9] - 高级管理人员需善于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9] - 高级管理人员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董事会有关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组织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9] - 高级管理人员需组织编制、审核和实施年度工作规划和重大工作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 - 高级管理人员需协调分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无法解决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或提交总经理会议讨论 [9] -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按授权权限审批具体项目并组织执行 [10] - 公文审批中属于公司已明确方针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问题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审批 [10] - 审批公文时主批人需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 [10] - 重要和紧急文件审批期限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般文件审批期限不超过三天 [10] - 以公司名义报出重要文件由总经理审核,属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由总经理签发,一般性公文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发 [10] 向董事会报告 - 需提请董事会决定的规划、方案、人事变动必须报董事会决定 [10] - 对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签订和涉及公司对外披露重要信息均应向董事会报告 [10] - 董事会召开会议期间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全面真实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0] - 公司审计委员会要求总经理提供的报告必须及时提供 [11]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应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财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关系 [11] - 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越权行使职责 [11] - 作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决定时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必要时征求工会意见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1] - 需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现董事会确定工作目标和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完成 [11] - 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增强自我创新和发展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12] - 需加强对职工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良好企业文化 [12] - 总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 [12] - 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所任职公司进行买卖、借贷等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12] - 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12] - 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为公司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2] - 需承担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12] 考核和监督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期间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薪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14] -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向上 [14] - 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股东、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审查等作出的解释、答复或说明需保证真实性 [14] 附则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14]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14] - 本工作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4]
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以规范捐赠行为 确保在维护股东利益基础上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1] - 对外捐赠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合法财产赠予他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1] 捐赠原则 - 自愿无偿原则: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提供市场不公平竞争的便利条件 [1] - 权责清晰原则:禁止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财产 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捐赠意愿 [1] - 量力而行原则:亏损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不得捐赠(已承诺的除外) [2] - 诚实守信原则:已承诺的捐赠必须履行 [2] 捐赠范围与方式 - 公益性捐赠:涵盖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环保及公共设施建设 [2] - 救济性捐赠:面向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及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救助 [2] - 其他捐赠:弘扬人道主义或促进社会发展的公共福利事业 [2] - 受益人需为公益性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或弱势群体 禁止向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捐赠 [3] - 捐赠财产限于现金和实物资产 禁止使用主要固定资产、财政拨款、股权债权、担保资产及残损物资 [3] 决策程序与规则 - 单笔捐赠达以下标准需董事会审议: - 超过最近审计总资产10% [3] - 超过最近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3] - 超过上年审计净利润1% [3][4] - 以下情况需股东会审批: - 超过最近审计总资产50% [4] - 超过最近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4] - 单笔捐赠超600万元 [4]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捐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长审批 [4] - 捐赠需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包含事由、对象、方式、财产构成及交接程序 [4] - 捐赠执行后需存档批复、凭证、证明等资料 并报财务部与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 - 审计部负责监督捐赠行为 禁止随意捐赠 [4] 制度实施与依据 - 制度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5] - "不超过"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