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股份(603194)
搜索文档
中力股份(603194) - 《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制度》
2025-10-29 11:31
员工借款政策 - 免息借款总额度不超1000万元,单年度不超400万元[4] - 购房借款每人最高30万元,期限最长3年[4] - 申请员工须连续服务满二年的责任层以上[6] 借款审批与还款 - 10万元以下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以上报董事会[8] -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可提前还款无违约金[11] 风险管控 - 财务部评估风险敞口并计提坏账准备[17]
中力股份(60319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1: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 审议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9] 会计政策关注 - 会计政策等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0]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6] 报告流程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7]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特定人员或组织拟买卖公司股份应最迟二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17] - 特定人员或组织买卖公司股份当天通知董事会秘书,次一交易日书面报告公司并向交易所申报、公告[18] 责任规定 - 各义务人应及时、准确、完整上报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应保密[20]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及信息披露联络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直接责任人[22] 违规处罚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罚并要求赔偿[22] - 各部门、子公司未及时报告等,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4]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1
董事高管信息申报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需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与减持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5] - 计划集中竞价减持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处理董事、高管短线交易违规并收回收益[8]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方式包括处分、要求赔偿、移送司法[16] - 公司需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6] -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将对违规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2025年10月[20]
中力股份(60319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0-29 10:53
关联交易 - 2025年10月29日各会议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2] -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向关联方采购增加后预计金额5650万元,上年度2355.49万元[4] - 向关联方销售增加后预计金额51212万元,上年度44454.93万元[4] - 其他关联交易增加后预计金额365万元,上年度307.34万元[4] - 各项关联交易合计增加后预计金额57227万元,上年度47117.76万元[4]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协商确定[21] - 保荐机构对增加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23][24] 参股及控股公司 - 睿芯行公司持股7.7319%,何金辉任董事[6] - 科钛机器人公司持股16.875%,何金辉任董事[7] - 林德叉车注册资本100500万元,持公司3.96%股份[12][14] - GTM是子公司EPK持股49%的参股公司[15] - 杭州中力是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41.59664万元[16] 参股公司业绩 - 成都睿芯行科2025年9月末总资产2490.24万元,1 - 8月净利润 -893.24万元[18] - 浙江科钛机器人2025年9月末总资产7627.48万元,1 - 9月净利润 -294.76万元[18]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2025年9月末总资产903.43万元,1 - 9月净利润14.29万元[18] -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2025年9月末总资产329.04万元,1 - 9月净利润 -0.26万元[19] - 杭州中力机械设备2025年9月末总资产7627.48万元,1 - 9月净利润 -294.76万元[19]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2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补选要求 - 因独立董事问题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范围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上年度结束后四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条件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通过条件 -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19] 回避规则 - 评价董事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24] 人员定义 - 议事规则中高管含总经理等[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9 10:2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事务[11][12] -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其他 - 关键数据为5[19]
中力股份(6031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0:2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满足特定资格经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依规定履行职责[27]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31]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3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37]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的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41]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标注时间为2025年10月[44]
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2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的情形含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临时可用口头通知[1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参会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该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超半数,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0]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2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2] - 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有额外要求[30][31]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3] 其他规则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现金分红2个月内实施[4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4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2]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7] - 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披露[37]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责,存在重大缺陷应报告披露[38]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44][4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49][50]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51]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未尽事项参照规定[51] - 规则与法规章程抵触,董事会和股东会应修订,修订前抵触条款失效[52]
中力股份(6031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资料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公告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网络投票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权利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5] 表决相关 -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行为设置最低持股比例等不适当障碍[24]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 同一表决权通过多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8]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实质除外)[35]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37]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41] - 如议事规则内容与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抵触,在修订规则审议通过前,抵触条款自动失效,按相关规定执行[42]
中力股份(6031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 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以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 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 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