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6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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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603186.SH):前三季度净利润6260.8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24 13:0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1.96亿元,同比增长13.1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60.87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亏损664.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 [1]
华正新材: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1:09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增选许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复合材料占比97.76%,其他业务占比2.24%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66亿元 [1]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行业2024年海外授权交易金额已达800亿美元 [1]
华正新材: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0.63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10:5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96亿元,同比增长13.17% [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3亿元 [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 [1]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32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02.3209万元[8]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2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202.3209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12] - 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0]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3]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13] 董事会职权及决策金额标准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22] - 公司一年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50%需报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30%需报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一年内融资借款累计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超50%需报股东会审议[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35][36][37]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提案才能通过[40][5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6]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56] 其他 -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日常事务并保管印章[2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61]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电子通讯方式,表决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1][52] - 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投资部人员收集表决票,董事会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52]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5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0]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9][10]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10] 股份变动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当日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集中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5] - 离职半年内、任职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6][1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9]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将受处罚[20]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25]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7,8]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6][17] 其他规定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18] - 聘任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14]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1]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信息申报与手续办理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8]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投资决策原则 - 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7] 重大投资事项 - 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项[12] 决策制度 - 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14] 审议条件 -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个条件之一[16]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的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5%以下等五个条件之一[19]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执行与监督 - 业务部门是投资决策具体执行机构[24]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调配资金[24] - 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24]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召集人与会议规则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利害关系成员回避表决[20] - 不足法定人数作决议提交董事会[24]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人员工作情况[22] - 细则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报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