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6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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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商品,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 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单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由总经 理审批决定;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1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 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的,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中包含一名常务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 力; (二) 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 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 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非独 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本制度所 ...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 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 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 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联系, 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
德创环保(6031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改、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 数 ...
德创环保(603177)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 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独立董事不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 施。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
德创环保(6031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
德创环保(6031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 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德创环保(6031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 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应参照本 管理制度的规定 ...
德创环保(6031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 ...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成员履行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