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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6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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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1]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29,880,806.47元,包含年度分红126,669,015.81元和特别分红103,211,790.66元 [1] - 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仅调整分配总额 [1] 财务数据 -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66,069,193.03元(截至2024年末) [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736,556,869.71元 [2] - 现金分红比例高达321.72%,远超30%的基准 [3]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 [3]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兼顾经营需求与股东利益 [3] - 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华)
2025-04-02 12:52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3] - 2024年选举何沛韬为董事,刘奇为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10] - 2025年独立董事加强沟通,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19]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董华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8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4] - 2024年董华参加审计等委员会会议7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5]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威海市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202.10万元[9] - 2024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情况[10] - 为子公司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年利率4.35%[12] 审计相关 - 2024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3] 业绩与分红 - 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15] - 2024年实施3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852.74万元[15][16] 制度规划 - 制定《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15] - 2024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内控有效性自我评价[16] 委员会职责 - 2024年董事会下设战略等委员会并履行职责[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报告》[11]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贵才)
2025-04-02 12:52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渤海轮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贵才,男,汉族,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 学学历。具有总法律顾问任职资格、高级律师职称。现任中 国贸促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任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 ...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奇)
2025-04-02 12:52
人员变动 - 刘奇自2024年5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 刘奇自2024年5月18日起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3][4] -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何沛韬为董事,刘奇为独立董事[8] 资金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威海市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9202.10万元[7]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年借款利率4.35%[9] - 2024年公司实施3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852.74万元[12][13] 法律与股权 - 威海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威海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27.03%的股权已质押[7]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5日判决威海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8367.25万元及利息,该案已上诉[7] 公司治理 - 2024年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1] - 公司制定《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议案》[12] - 2024年度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执行和落实,并进行自我评价[14] - 2024年度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委员会并履行职责[16] - 2024年独立董事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2025年将继续履职[17] 其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6] -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情况[8] - 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11] - 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3]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民生)
2025-04-02 12:52
公司治理 - 2024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3] - 2024年选举何沛韬为董事,刘奇为独立董事[9] - 2024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2] 资金与股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威海市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9202.10万元[8] - 威海市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27.03%的股权[8] - 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年借款利率4.35%[10] 法律事项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5日判决威海畅通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威海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67.25万元及利息[8] 业绩与分红 - 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12] - 2024年实施3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852.74万元[12][13] 制度与规划 - 公司制定《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议案》[12] - 2024年度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执行和落实并进行自我评价[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16]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02 12:49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营收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对应总额2%[14] - 财务报告内控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5%[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公司财产损失金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5%[15] 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17]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2 12:4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日对董华、汪民生、刘奇独立性评估[1][2] - 三位独立董事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等无利害关系,符合要求[1]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补贴事项的公告
2025-04-02 12:49
业绩总结 - 2025年3月31日公司获农村岛际水路客运补贴5781.46万元[2] -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当期损益[3] - 会计处理及损益影响以审计确认结果为准[3]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02 12:49
资金占用与往来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9202.10万元[9] - 2024年度关联资金往来期末4503.53万元[9] 审计情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1日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4] - 报告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资金情况汇总表说明[4][5]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2025-04-02 12:49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404人[1]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2.5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1] 业务能力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12家次[3]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3]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10家次[3] 审计工作 - 2024年年度审计大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7] - 2024年年报审计大华所为公司新准则等提供咨询及合规解决方案[8] - 2024年年报审计大华所对公司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流程执行良好[9] 质量监控 - 大华所每年进行执业质量检查作为定期监控活动[10] - 大华所制定围绕收入确认等审计重点的工作方案及详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13] 信息安全 -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大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16] - 大华所制定涵盖档案管理等的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16] - 大华所制定和实施审计工作时考虑敏感、保密信息处理并有效执行[16] 风险保障 - 大华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元[17] - 大华所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