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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6031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 ...
新亚强(6031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4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9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下设薪酬与考核、提 名、战略 ...
新亚强(603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 ...
新亚强(6031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总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 责,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3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新亚强(6031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措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 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 ...
新亚强(603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 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 "报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 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
新亚强(6031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3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
新亚强(6031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或上市地交易所(简称 "交易所"),并按规定方式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告。 第3条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负责,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与交易所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并对外信息披露;由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4条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人员在信息对外披露之前负有保密责任。除授权人依 法披露信息外,未经董事会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无权在第一时间对外披露本制度规定 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第5 ...
新亚强(60315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业务内容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含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4] 业务规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5] - 交易遵循合法等原则,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7] - 交易须基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7] 额度审议 - 单日最高余额未超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未超5000万,董事会审议[9] - 单日最高余额超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业务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计划制订等,业务部门提供信息并审核申请[11][12] - 内审部门审查业务并报告审计委员会[14] 交易操作 - 财务部门在授权额度内与银行结算,跟踪价格变化评估损益[18] - 业务异常时,财务与业务部门上报经理并提解决方案[18] 信息披露 - 按法规及上交所要求披露业务信息,重大风险达标准时履行义务[19]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次年由财务部门移交档案室保管10年[21] 制度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新规执行,由董事会修订,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新亚强(603155) - 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投资项目审议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 - 投资项目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投资项目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投资项目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交易特殊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部分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9] 交易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10] 债务性融资审批 - 单个或12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下,由公司经理审批[20] - 单个或12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0] - 单个或12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0]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17] - 可行性报告经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17] 融资相关工作 - 财务部拟定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完善融资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23] - 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债券融资方案可行性调研并组织实施和信息披露[23] 融资审计 - 审计部对融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并评价情况[25] - 审计部发现薄弱环节要求改进,发现重大问题书面汇报[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