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总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 责,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3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