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 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 "报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 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