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措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 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