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翠微股份(603123)
icon
搜索文档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方是指依据《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法人、关 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方。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依据《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公司关联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0-30 08: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获连任或续聘、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制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 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第一节 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资产减值事项的计提、转回、核销业务,各分、 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适用的资产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 各参股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5、决策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就公司治理和发展方向存在重大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管理,合理利用公司优势资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防范发展风险,促进公 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体发展框架下、中长期战略规划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公司各部室、各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决策机构,负责提出公司的经营宗旨,确 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拟定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对战略制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审议机构,负责审议公司整体战略和子公司所 制定的发展战略,形成意见。对公司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辅助决策 建议。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审核机构,负责审核公司整体战略和子公司 所制定的发展战略,形成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司和子公司战略制定过程中 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战略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董事会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算管理工 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有效配置公司资源,加强内部控制与 风险管理,明确经营责任,提升管理水平,保障战略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 (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整体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合理预 测、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额度、经费的计划和安 排的过程,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 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预算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三)权责明确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反舞弊责任 - 公司管理层对防止或发现舞弊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反舞弊监督指导[10] - 各部门、分店及子公司负责人是反舞弊“第一责任人”[10] 工作机制 - 纪检部门负责反舞弊日常工作,审计部协助健全机制并监督[10] - 反舞弊工作坚持重在预防原则,营造企业文化环境[12] 风险控制 - 管理层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企业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措施[15] - 人力资源部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15] 举报处理 - 纪检部门接受举报并处理,涉及普通及中层检举2个工作日向董事长报告[18][21] - 投诉、举报人在协助调查中受保护,违规人员将受处分[22] 监督汇报 - 纪检部门一年至少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及纪检部门反舞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参与[24] 案件处理 -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需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29] - 对舞弊员工予以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触犯法律依法移送[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纪检部门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33]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 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 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交易的原则: (一)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得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需严格 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理财交易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企业文化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8:4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企业文 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根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 主导和垂范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整个团队, 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文化发展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 化工作的依据。 本制度中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文化理念、企业文化制度、企业文化器物。 第四条 本制度一经制定,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必须遵照执行,公司与各分子 公司依照本制度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重大事项,其职责包 括: (1)审议确定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2)审议决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3)审议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4)审议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2025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5-10-30 08:43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3季度第三方支付营收1129868647元,毛利率1.57%,营收增5.82%[3] - 商品销售营收428169228.68元,毛利率50.50%,营收减10.01%[3] - 租赁业务营收89763216.63元,毛利率48.65%,营收增1.32%[3] - 其他业务营收6781962.76元,毛利率34.84%,营收减9.50%[3] - 主营业务合计营收1654583055.07元,毛利率16.93%,营收增0.91%[3] - 境内营收1654583055.07元,毛利率16.93%,营收增0.91%[5] - 境外营收为负,营收比上年减100.00%[5] 用户数据 - 第三方支付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主要客户为北京消费者[5] 其他新策略 - 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完成临建审批和搭建[2] - 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为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