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翠微股份翠微股份(SH:603123)2025-10-30 08:47

反舞弊责任 - 公司管理层对防止或发现舞弊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反舞弊监督指导[10] - 各部门、分店及子公司负责人是反舞弊“第一责任人”[10] 工作机制 - 纪检部门负责反舞弊日常工作,审计部协助健全机制并监督[10] - 反舞弊工作坚持重在预防原则,营造企业文化环境[12] 风险控制 - 管理层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企业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措施[15] - 人力资源部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15] 举报处理 - 纪检部门接受举报并处理,涉及普通及中层检举2个工作日向董事长报告[18][21] - 投诉、举报人在协助调查中受保护,违规人员将受处分[22] 监督汇报 - 纪检部门一年至少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及纪检部门反舞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参与[24] 案件处理 -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需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29] - 对舞弊员工予以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触犯法律依法移送[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纪检部门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