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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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规范化的董事 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 《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重庆川仪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 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 事: 1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 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如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有要求的,同样适用。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标准和报告时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 创新工作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运 作,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研究、制定和有效执行,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董事会拟决策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投资、重大科研事项以及创新机制改革 和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决策后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三到五名熟悉公司行业技术的董事会成员组 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订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定义执行)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不少于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 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 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 第三条 股东名册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 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资料的查询工作由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第四条 股份登记 公司股东应依法在公司进行股份登记,除发起人以外,其他股东均自登记 于公司股东名册之日起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发起人股东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为公 司合法股东。 第五条 股权登记日 公司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4:31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1 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 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4:3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川 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公司) 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年报信息编制、披 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 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4: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重 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08 14:30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2][3] - 变更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9][10] 信永中和情况 - 2024年末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过证券报告超700人[4] - 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审计25.87亿,证券9.76亿[4]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83家,收费4.71亿,同行业255家[4] - 职业保险与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近三年受罚有记录[4][5] 审计费用 - 2025年聘任信永中和审计费200万,与上年一致[6] 原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连续2年服务,2024年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