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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董事长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和罢免[4] - 有6种情形之一不能担任董事长,如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董事长任期与报告 - 董事长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董事长定期报告每半年一次,应在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20日前提交[12] 董事长职权与责任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等4项职权[7] - 董事长为重大风险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8] 副董事长职责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行使职权,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履行职务[7] 细则执行与解释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5]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6] - 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10日内书面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7][1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股东会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8] 其他事项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41] - 公司董事会、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5]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纪要等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47] - 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4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8]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并及时修订[52] - 公司应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2]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2]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5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突发事件定义 - 包括治理、经营、政策环境、信息类[4] 应急小组构成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预警与处置 - 各责任人负责预警信息汇报传递[12] - 不同类型事件有相应处置及信息披露[14] 善后处理 - 应急小组拟定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17] 处理评价与追责 - 包括调查、总结、评价、整改[21] - 实行责任追究,奖惩分明[23]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 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者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 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 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累积投票程序及具体办法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2]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型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14]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审议披露[14]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0]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应参照制度履行披露义务[22]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修改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董事会构成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12] 交易与融资审批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批[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6] - 公司签署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审批[7] - 公司签署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审批[7]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审议单次或累计融资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融资事项[10]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18]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6]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33][3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46] 其他 - 公司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9] - 时间为2025年8月[59]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1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二章 离职情形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2025-08-22 10:01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2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3.7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最终以实际备 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 28,882.79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未来市场情况、行业环境等变化 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 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系江阴江化 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全资子公司,其利用江化微多 年研发的纯化及配方技术,引进全球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旨在打造国内高端湿电 子化学品大型制造基地,产品等级达到 ...
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 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 门和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工 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