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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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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
2024-04-18 10:37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 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7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建议,董事会一致同 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小波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小 波先生的职务变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林小波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7月至2021年4月,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 历任业务员、煤炭经营部经理助理、煤炭经营部副经理、煤炭经营部经理、煤 炭事业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20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8 10:37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总额。公司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进 行贷款融资,实际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 内循环使用,并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 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即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具体 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
物产环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8 10:37
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1 - 2日(丁旭)、4月10 - 12日(吴霞娟)[1] - 现场检查未发现需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18] 制度执行 - 持续督导期内建立并执行治理、财务等制度[5] - 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6] - 建立并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0] 合规情况 - 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形[9][12] 项目进度 - 海盐项目外募投项目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10] - 海盐热电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公司动态调整[11] 建议 - 完善治理结构,履行信披义务,合理使用资金,推进项目[17]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18 10:37
公司概况 -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亿元[1] - 物产中大集团、物产中大金属、元通汽车对财务公司分别持股60%、20%、20%[2] 业务管理 - 2019年联合德勤华永搭建内控体系[5] - 制定多项业务管理制度控制业务风险[6][7] - 对客户授信总量建立年审机制[9] - 每年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1] 系统建设 - 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与集团全部战略合作银行直连[12] - 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基本实现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化管理[13] - 网络系统架构设计严谨、分区合理,采用防护措施[13] - 系统具有完备备份和安全机制支撑业务运行[13]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124.60亿元,营收1.86亿元,利润总额1.64亿元[16] 监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为21.05%[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流动性比率为72.49%[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加实收资本之和比例为56.57%[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比例为3.23%[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8.35%[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22.02%[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比例为0.38%[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8.78%[19]
物产环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18 10:37
财务审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7日对物产环能2023年度财报签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情况 - 财务公司存款年初2538573.20元,本年增减后年末321041829.33元,收息费457747.94元[11] - 短期借款年初300058333.33元,本年增减后年末100100833.33元,付息费4154722.24元[11]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0:37
人员变动 - 2023年8月2日和7日提名并聘任黎曦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18][20] - 2023年8月2日和7日提名并聘任朱方超、王竹青、李辉为副总经理[20] - 2023年9月18日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1月9日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19] - 2023年11月9日公司聘任张健为财务总监[17] 制度与审计 - 2023年12月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5] - 内审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10]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14] 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14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2] -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事项[17] - 报告期内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22]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2]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12] -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11]
物产环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18 1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上市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公司") | | | --- | --- |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霞娟 |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 |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0,043.1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65.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042.38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23.46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18 10:37
薪酬方案 - 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4月17日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 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半年发放一次[3][4] - 薪酬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5]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算发薪酬[5]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0: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 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客观、 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 | | 特殊普通 | | | 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 组织形式 | 合伙 | | | 业)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56亿元[3] - 拟派发现金红利3.91亿元(含税)[3] - 2024年现金分红比例为36.88%[3] 其他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6] - 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