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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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0:37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收到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1] - 核查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任职经历和自查文件[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履职不受利害方影响[1] 意见发布 - 董事会出具评估专项意见,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2]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ESG)报告
2024-04-18 10:37
报告组织范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员单位。 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 (CASS-ESG5.0)》等规定编制。 报告说明 REPORT DESCRIPTION 报告时间范围 本次报告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发布周期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今后继续按年度发布。 可靠性保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数据说明 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审计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历史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中涉及货币金额以人民 币元作为计量币种,特别说明的除外。 02 物产环能 社会责任报告 2023 报告采用称谓 为便于表述,"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中亦简称"物产环能"、 "公司"或者"我们"。所属公司指代情况如下: | 物产中大集团 | 指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0: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我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雪军: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12 月至今于 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 年 10 月至今在浙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1 年 5 月至今在大地期货有限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在华融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8 10:37
页 次 目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企 ( http://acc.mof 报告编码:京24VDSG2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9418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 1-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11 1-9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 0011009418 号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10:37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7.12%[1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87%[12] 内部控制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9] - 公司在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1]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1]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1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披露一致[1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风险可控且已整改[1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风险可控且已整改[17]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18] 制度建设 - 2023年公司新制定及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近20项[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19] 其他 - 公司执行事务合伙资金额为2670万元[21]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采购、现期结合、工程管理业务[13]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取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公司总资产2%或税前利润5%的较小值;重要缺陷为重大缺陷标准的20%[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取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公司总资产2%或税前利润5%的较小值;重要缺陷为重大缺陷标准的20%[15]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欢政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0:3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杜欢政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亲自出席10次,通讯出席4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5] - 杜欢政参加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2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27个议案[6] 制度修订与议案审议 - 2023年12月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 2023年2月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符合规定和公司利益[12] - 2023年4月审议预计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13] - 2023年4 - 10月审议通过多份报告[14] 机构聘任 - 2022年股东大会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7] 人员聘任与选举 - 2023年11月聘任张健为财务总监[18] - 2023年8月提名黎曦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 - 2023年9 - 11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21] - 2023年8 - 11月聘任黎曦等高级管理人员[23][24] 薪酬与计划 - 2023年4月通过年度董事等薪酬方案[25] - 报告期内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等计划[25] - 报告期内董事等未在拟分拆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5]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8 10:37
担保额度 - 公司拟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40亿元担保,控股子公司不超37.3亿元,参股公司不超2.7亿元[2][3]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4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8.5亿元[2] 子公司担保情况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新增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94%,资产负债率79.16%[7]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新增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比1.94%,资产负债率88.13%[7]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新增担保额度50000万元,占比9.69%,资产负债率95.20%[7]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新增担保额度60000万元,占比11.63%,资产负债率12.80%[7]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新增担保额度208000万元,占比40.30%,资产负债率41.15%[7] - 公司拟为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担保5000万元,占比0.97%,持股比例50%[8] - 公司拟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担保22000万元,占比4.26%,持股比例35%[8] 子公司业绩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2023年资产总额86097.95万元,负债总额68158.82万元,营业收入18849.09万元,净利润1164.97万元,公司持股51%[11]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2023年资产总额86872.40万元,负债总额76556.44万元,营业收入12923.77万元,净利润 - 5346.61万元,公司持股51%[13]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2023年资产总额71581.75万元,负债总额68148.76万元,营业收入186497.49万元,净利润301.57万元,公司持股100%[14]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2023年资产总额50660.01万元,负债总额41959.44万元,营业收入27143.46万元,净利润831.07万元,公司持股56%[16]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2023年资产总额11136.93万元,负债总额8214.70万元,营业收入6639.83万元,净利润236.43万元,公司持股100%[17] - 2023年1 - 12月,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15330.91万元,净利润3259.52万元[24] - 2023年1 - 12月,嘉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399.56万元,净利润30368.57万元[19] - 2023年1 - 12月,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实现营业收入78619.24万元,净利润15181.74万元[21] - 2023年1 - 12月,浦江富春紫光水务实现营业收入9765.36万元,净利润1796.04万元[25] - 2023年1 - 12月,山煤物产环保能源实现营业收入83758.50万元,净利润209.37万元[27] - 2023年1 - 12月,浙江物产伟天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825.36万元,净利润163.81万元[22] 其他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48917.14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48%;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比8.46%[32]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 - 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同类子公司[8] - 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仅可调剂给同类子公司[8]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条件[9][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33]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山煤物产提供担保累计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0元[31] -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34]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8 10: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2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137 号华都大厦 8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9 日 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8 10:37
业务内容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含动力煤、焦煤等[2] 业务规模 -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在手合约保证金不超3亿,规模不超15亿[2] - 与关联方业务在手合约保证金不超1亿,规模不超5亿[2] 业务期限与资金 - 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等,不涉募集资金[3] 业务风险与原则 - 业务存在市场、交割等风险[4] - 遵循防范风险原则,无投机交易,有真实贸易背景[5] 业务交易与影响 - 交易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有资质机构进行[3] - 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市场原则[7] - 能规避价格波动影响,风险可控,符合经营需求[10]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0:37
会议情况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5名监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同意,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11][12]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表决同意[5][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