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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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3-08-24 09:14
公司治理 -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毛荣标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1] - 毛荣标任期自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1] 人员履历 - 2011 - 2023年毛荣标任公司副总经理[1] - 2017 - 2023年毛荣标任公司董事[1] 其他信息 - 毛荣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 - 毛荣标与董监高及大股东无关联关系[1]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1 16:0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未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5] 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送红股数、派息数和转增数均为0[50] 资金占用与担保 - 公司未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5] - 公司未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5] - 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110]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杭州市庆春路137号[1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物产环能,股票代码为603071[10]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1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19.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6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11] - 公司总资产为111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2%[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7%[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4%,同比下降0.99个百分点[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206.45亿元,同比下降22.77%[2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5704.61万元,同比增加7.62%[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2.21亿元,同比增长62.40%[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短期借款为9.37亿元,同比增长88.06%[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付票据为9.98亿元,同比增长143.88%[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同负债为13.59亿元,同比下降43.80%[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在建工程为3.67亿元,同比下降56.87%[32] 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行业[16][17] - 公司积极布局煤炭贸易、园区供能以及新能源业务,助力上下游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16] -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多年,紧扣国家战略需求,为国家建设现代能源体系贡献力量[16] - 公司销售煤炭2,483.70万吨、供应蒸汽381.61万吨、总供电量59,351.62万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348.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8,183.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较去年同期增长93.48%)、压缩空气133,348.00万m³、处置污泥33.70万吨[18] - 公司通过多能互补多能联供技术,梯级利用能量,为客户提供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等产品,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18] - 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等业务,谋划布局产业转型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18] -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集购分销、场地交货、定制化业务、联储共销、现期结合以及物流集成”等产业链全覆盖式服务[19] - 公司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聚焦园区储能、光伏、智慧能源等产业积极开发项目标的[20]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有效专利189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22] - 公司通过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水平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研发项目成果转化[22] -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2] 环保与排放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嘉爱斯热电、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51] - 新嘉爱斯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01吨、二氧化硫57.6吨、颗粒物17吨、化学需氧量4.3吨、氨氮0.032吨[51] - 浦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10.476吨、二氧化硫4.503吨、颗粒物0.7697吨、化学需氧量0.634吨、氨氮0.03吨[52] - 桐乡泰爱斯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42.86吨、二氧化硫24.09吨、颗粒物1.57吨、化学需氧量4.248吨、氨氮0.043吨[52] - 秀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5.2045吨、二氧化硫10.4663吨、颗粒物2.5941吨、化学需氧量6.93吨、氨氮0.06吨[52]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2.3 mg/m³,二氧化硫1.68 mg/m³,颗粒物0.99 mg/m³,pH值7.98,化学需氧量8.9096 mg/L,氨氮0.2227 mg/L[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3.56 mg/m³,二氧化硫6.12 mg/m³,颗粒物0.76 mg/m³,pH值7.9,化学需氧量≤30 mg/L,氨氮≤1 mg/L[53]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14.05 t/a,二氧化硫1.16 t/a,颗粒物0.59 t/a,化学需氧量3.96 t/a,氨氮0.069 t/a[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6.868 t/a,二氧化硫1.967 t/a,颗粒物0.978 t/a[53] - 新嘉爱斯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浦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桐乡泰爱斯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秀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金义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山鹰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光伏/生物质/污泥)及减碳技术(锅炉余热回收),共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4.47万吨[62] 关联交易与承诺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5.37亿元,占预计金额的35.35%[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035.2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99%[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98.7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58.46%[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与关联方的总关联交易金额为5.61亿元[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1]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4]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5] - 交通集团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7]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8]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等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9]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0] - 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72]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73] - 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75] - 公司承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经营业绩[75] - 公司承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5]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7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7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8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公司回购股份时投赞成票[83] - 中信证券承诺,若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84] - 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8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7] - 万邦评估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88] - 公司确保物产环能为其下属唯一能源环保综合服务业务平台,从事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业务[89] - 公司承诺不会从事与物产环能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89] - 公司承诺将避免和减少与物产环能的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92] - 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物产环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89] - 公司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会从事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90]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91] - 公司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94] - 公司承诺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95] - 公司承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等安排[96]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输送安排[9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99]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100]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101]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3]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4] 子公司与投资 - 新嘉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477,604,587.89元,营业总收入为717,278,177.53元,净利润为130,714,095.19元[47] - 桐乡泰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116,328,496.09元,营业总收入为408,057,494.36元,净利润为71,753,831.75元[47] - 山煤物产公司总资产为116,357,817.58元,营业总收入为555,662,466.46元,净利润为1,004,494.19元[47]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8,434,673.88元,营业总收入为46,212,595.55元,净利润为8,060,623.74元[47]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8,809,324.20元,营业总收入为1,719,023,044.33元,净利润为-51,210,403.49元[47] - 公司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经营状况受到煤炭行情波动影响较大,未来市场仍然充满变数[47] - 公司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业务等新能源业务[48]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东总数为27,006户,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持股比例为54.12%[117]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642,310股,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400,000股[118]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物产国际、物产金属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鹤、杭州持鹏和杭州持欣为员工持股平台,为一致行动人[119] 资产与负债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469,923,033.0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87,874,531.11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1,220,978,481.4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51,840,179.75元大幅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为2,791,518,897.5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952,426,367.46元有所减少[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6,385,272,728.9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785,518,523.36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732,613,452.6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678,988,411.04元略有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11,117,886,181.61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464,506,934.40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5,413,795,546.5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888,342,164.17元有所减少[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负债合计为5,572,521,117.6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043,568,745.09元有所下降[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45,365,063.9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420,938,189.31元有所增加[125]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同比改善显著[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亿元,同比改善50.2%[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7.67万元,同比由正转负[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4亿元,同比下降24.1%[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5.14亿元,同比下降21.3%[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26.01亿元,同比下降23.4%[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6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08-21 08:38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号)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43.18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865.84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2023-08-21 08:37
(2021-2025) 2023 年 8 月 重要提示:本规划是基于公司发展的现实基础以及现有外部环境,对 未来发展进行的长远思考,其中涉及的发展目标、重点举措等属于前 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根据内外部宏观与 微观情况变化,公司有可能对本规划作出适度调整,以为更好实现高 质量发展。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愿景与定位 公司以"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为 战略愿景,牢牢把握"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优化"能源 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 来的发展机遇,加速构建新能源产业矩阵,努力打造成为绿 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 在煤炭贸易方面,公司将积极践行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 提升贸易常态盈利能力,推动贸易板块换挡升级;在热电联 产业务方面,做好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加快存量电厂转型综 合能源服务商,走出物产环能园区供能特色发展道路;在新 能源业务方面,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通过强化在项目 开发、生产体系、供应链条、运维平台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 投入力度,全方位打造公司新能源业务产业矩阵,持续增强 产业转型内生动力。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21 08:37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 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 会于近期任期届满。鉴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 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1 08:37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21 08:37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7locvxlTeU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 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二)10:00-11: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 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3-08-21 08: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物产中大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2023 年上半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物产中大集团")、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金属")和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元通汽车")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才河,注册资本 10 亿 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广场 1 号 7 楼。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物产中大集团、物产中大金属、元通汽车对财务公司 分别持股 60%、20%、20%。 财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1 08: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经过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王建荣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具体内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1 08:37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2023年8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 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