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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股份(6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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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已向东阿法院申请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中证网· 2025-10-11 01:35
公司财务事件 - 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总金额为84042万元 [1] - 资金冻结由历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起 东阿法院裁定执行 [1] - 公司认为此次执行程序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 已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 [1] 公司重整进展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9日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申请 [1] - 法院于2024年11月15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1] - 根据破产法 经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1] 公司应对措施与影响评估 - 公司表示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 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 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并协商风险化解途径 [2] - 公司正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财产安全 并努力尽快协商解除账户冻结 [2]
年内超百家公司亮红灯,建筑装饰为何成退市风险“高发区”?
36氪· 2025-10-10 12:58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层正严格执行“史上最严退市新规”,致力于打造健康清洁的资本市场生态,经营不善、财务造假等问题公司面临巨大退市压力 [1] - 今年以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戴星”)的上市公司达107家,涉及20余个行业,财务困境是主要原因 [1][3] “戴星”公司板块分布 - 107家“戴星”公司中,83家为主板上市,19家为创业板上市,北证和科创板各有2家 [3] - 主板公司“戴星”主要原因为营收不达标,83家主板公司中有55家近一个年度审计营收低于3亿元 [3] - 创业板公司“戴星”原因多样,19家公司中有7家营收低于1亿元,5家净资产为负,3家无法出具审计报告 [6] 财务类退市指标细则 - 主板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将被“戴星”,第三年不达标则强制退市 [3] - 科创板和创业板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或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将被“戴星”,第二年未改善则退市 [3] - 北交所公司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5000万元将被“戴星”,第二年未改善则退市 [3] 重大违法退市案例 - *ST高鸿因欺诈发行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其2015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4] - *ST东通因2019至2022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涉嫌欺诈发行,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其间累计虚增收入超4亿元 [7][8] “戴星”公司行业分布 - 建筑装饰行业是“戴星”公司最多的行业,共有12家,占比11.2% [10][11] - 国防军工、机械设备、计算机行业并列第二,均有9家,医药生物行业有8家 [10][11] - 建筑行业成为“重灾区”与房地产市场遇冷、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及业务流程复杂等多方面因素相关 [12]
*ST花王(603007)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10-10 12:05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营收2140.99万元,同比减44.50%[2][7]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 - 3625.65万元[2][7] - 2024年度营收9164.08万元,扣除后为8840.41万元[6] - 2024年度利润总额 - 81743.30万元[6] 其他情况 - 2025年5 - 10月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及被警示[2][3][6][7] - 公司近期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4][5]
*ST花王(603007) -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5-10-10 12:01
资金冻结情况 -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合计840.42万元[1] - 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余额1.79%,占净资产1.63%[1][5] 法院裁定与判决 - 东阿法院裁定冻结804.254616万元,曾有相关判决[2][3] - 江宁法院因劳动争议冻结36.16万元[4] 应对措施 - 公司申请终止东阿法院执行程序,积极保护财产安全[4][6]
*ST花王: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840.4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1:56
每经AI快讯,10月10日,*ST花王公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四个银行账户,实际冻结 金额分别为398.29万元、393.39万元、37.82万元、10.92万元,合计冻结金额840.42万元。冻结主要由两 起案件引起:一是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 行存款804.25万元;二是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涉及劳动争议,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 行账户存款36.16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
*ST花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0 11:55
南财智讯10月10日电,*ST花王公告,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 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理性投资。 ...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09 18:38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 - 公司7名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3]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章程、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有议案均获通过[4][5] - 议案2(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章程)和议案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5] - 本次会议由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6]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 股东吴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5,414,284股,占总股本的1.76%,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后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 - 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76%[10] - 截至2025年10月9日减持计划届满,吴群先生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8,768,712股,占总股本的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与此前披露一致,已达到计划最低减持数量,且未提前终止[12]
*ST花王(603007.SH):吴群合计减持876.87万股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0-09 12:25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公司股东吴群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于2025年10月9日届满 [1] - 吴群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76.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 - 全部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
花王股份持股5%以下股东吴群减持876.87万股,套现约4194.8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09 12:07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股东为吴群,减持前持有花王股份1541.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2] - 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1500万股,以及2024年12月26日根据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325.16万股 [2] - 吴群无一致行动人 [2] 减持计划与结果 -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减持计划,吴群计划在2025年7月10日至10月9日期间,减持不超过1541.43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76%) [3]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76.9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41.43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76%) [3] - 截至2025年10月9日减持期满,吴群实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76.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为0股 [3] - 减持价格区间为4.72元/股至4.81元/股,减持总金额为4194.84万元 [3] - 减持后,吴群持股数量降至664.56万股,持股比例降至0.76% [3] - 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3]
*ST花王(60300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09 11:45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