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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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2-12 09:15
融资计划 - 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20亿元,中期票据规模不超10亿元[12] - 中期票据期限每期最长不超5年,超短期融资券期限每期最长不超270天[12] - 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时间为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两年),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12] - 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超短期融资券于兑付日一次性还本付息[12] 股东会相关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9日14点,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9日[4] - 会议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8] - 公司拟委托上证信息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提醒股东参会投票[11] - 议案包括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4项[4]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相关事宜[16] 转债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2日,14.94047亿元“旗滨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2.75136965亿股[22] - 公司股本由26.83516763亿股增加至29.58653728亿股,注册资本由26.83516763亿元增加至29.58653728亿元[22]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7.06元/股)[22] -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决定行使“旗滨转债”提前赎回权,12月3日完成赎回事宜[22]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需据此修订章程[22] - 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23] - 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9.58653728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9.58653728万股[25]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情形修订,涉及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25] - 董事勤勉义务修订,增加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5] -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为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25] 制度修订 -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31] - 本次拟同步修订5项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3项治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8] 委员会设置 - 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8] 薪酬比例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9]
12月12日重要公告一览
犀牛财经· 2025-12-12 03:00
资本运作与增资 - 鲁抗医药向其全资子公司生物农药公司增资1.09亿元,向泽润公司增资2700万元,以推进农药及销售板块扩展 [1] - 旗滨集团拟在深圳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各1亿元,分别定位为研发投资合作平台和内部研发管理与成果转化平台 [6] - 北特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8] 资产收购与出售 - 新兴铸管子公司拟以12.44亿元收购华润制钢100%股权,以聚焦主业并发展优特钢产业 [15] - 易成新能拟以1000万元收购开封时代7.6923%股权,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将增至46.1538% [11] - 汇绿生态拟以1252万元出售位于宁波的两套合计805.86平方米的独栋办公用房,预计影响当期净利润约622.76万元 [2] 股权变动与控制权变更 - 胜通能源控股股东拟将29.99%股份转让给七腾机器人,后者还将发起15%的要约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变更 [28] - 中威电子实控人将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公司股票于12月12日复牌 [21] - 南都电源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及再生铅板块股权出售事宜,公司股票自12月12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2个交易日 [14] 重要合同与项目投资 - 宇晶股份签署金额为2859.68万美元(约合2.02亿元)的销售合同,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50% [12] - 天原股份子公司拟投资1.845亿元实施钛白粉装置智能化提升项目,进行全流程自动化升级及管理系统建设 [3] - 吉峰科技拟与东台联飞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预计至2026年底采购无人机整机及配件等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 [20] 再融资与上市计划 - 地铁设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深交所审核通过,拟以5.11亿元购买控股股东持有的工程咨询公司100%股权,并配套募资不超过1.28亿元 [4] - 信立泰正在筹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6] - 新宙邦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6][27] 股东减持 - 洛凯股份股东洛辉投资等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5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8][9] - 维宏股份控股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12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548% [22] - 阳光乳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致合拟减持不超过847.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24] 产品研发与获批 - 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新一代TRK抑制剂佐来曲替尼在中国获批上市,用于治疗NTRK融合基因实体瘤患者 [13] - 蓝帆医疗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冠状动脉刻痕球囊扩张导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17][18] - 九典制药拟引进小分子镇痛药物YJ2301项目的专利及技术,转让费用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 [29] 利润分配 - 南网能源公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7.8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7元现金 [5] 设立合资公司 - 中国铁物拟与中储集团等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的合资公司,公司出资2500万元持股5%,旨在打造新能源运力解决方案提供商 [19] 股东权益变动 - 美凯龙股东淘宝控股及新零售基金于12月10日至11日合计减持公司3061.6万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0.70%,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8.98%降至7.33% [25] 监管与法律事项 - 全新好及部分高管因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7] - 金城医药实控人赵叶青因在2017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操纵公司股票,被证监会处以罚款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赵叶青已辞去公司董事长等所有职务 [10] - 特发信息收到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的刑事判决书,相关被告人被认定有罪,目前判决尚未生效 [23]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的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股权转让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2025-12-11 16:17
关于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的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股权转让暨公司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少数股东宁海旗 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昭")、宁海旗富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富")、宁海旗平照明器具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平")、宁海旗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进")、宁海旗阳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阳")、宁海旗森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海旗森")、宁海旗锦市场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海旗锦")、宁海旗兴玻璃制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海旗兴")、宁海旗宁销售代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宁")、 宁海旗盈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盈")、宁海旗利 供应链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12-11 16:17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加直接融资比例,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6.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9.还本付息方式:中期票据为每年付息一次;超短期融资券于兑付日一次性 还本付息; 10.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旗滨集团: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引入战略伙伴东方资产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12:45
公司股权交易 - 旗滨集团决定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3.7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 - 该部分股权拟以4.73亿元人民币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 交易为关联交易,转让方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1] 交易目的与影响 -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是为了审慎应对行业调整,引入战略伙伴赋能旗滨光能发展,并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1]
旗滨集团:宁海科源拟将其持有旗滨光能13.75%股权转让给东方资产
格隆汇· 2025-12-11 12:26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旗滨光能为旗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旗滨集团持有其71.22%的股权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其13.75%的股权 16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其15.03%的股权 [1] - 宁海科源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转让给东方资产 转让价格总额为47,345万元 对应转让单价为1.07元/1元注册资本 [1] - 旗滨集团经综合评估 拟放弃对标的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1] 交易目的与影响 -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推动旗滨光能引入战略伙伴 以优化其发展动能和增强抗风险能力 [1]
旗滨集团(601636.SH):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格隆汇APP· 2025-12-11 12:09
公司管理总部位于深圳,依托深圳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与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为研发创新提供了良好 环境。宝安作为深圳工业大区、先行示范区重点城区及粤港澳大湾区枢纽核心地,叠加前海总规落地、 深中通道开通、环珠江口一体化推进等多重战略机遇,在区位交通、产业配套、人才集聚、政策支持等 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是布局研发创新基地、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优选区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 系,构建"战略赋能+创新驱动"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确定公司"双平台"(资源平台+战略投资平 台)定位,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旗滨科技,并以旗滨科技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 孙公司旗滨技术。旗滨科技主要作为公司对外开展研发投资的合作平台;旗滨技术主要作为公司内部研 发管理平台,承担科技项目管理、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职能。通过"双平台"协同运作,公司将加 快构建新型研发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研发创新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高端玻璃领域的持续 领跑与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格隆汇12月11日丨旗滨集团(601636.SH)公布,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研发业务链条,优化研发体系和业务 程序,促进新业务孵化,外部投资兼并、团队引进等工作高效 ...
旗滨集团(601636.SH):放弃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格隆汇APP· 2025-12-11 12:09
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 标的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价格为1.13元/1元注册资本,初始跟投金额为50,000万元 [1]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7,345万元 [1] 公司决策与交易性质 - 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决定放弃行使该权利 [1] - 股权转让方宁海科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 -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司"或"本公司"均指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股份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0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关系和合规高效运作,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 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选任标准 和程序、绩效评估、薪酬方案及考核、组织治理、业务合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治理及人力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决策程序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