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州港(601228)
icon
搜索文档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24-04-08 09: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 资者的知情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加 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09: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 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 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财务数据 - 2023年最高日存款余额26.38亿,最高日贷款余额20.51亿,授信总额67.73亿[5] - 2023年财务公司最高担保金额0.2亿,担保费63333.33元[5] - 2023年委托贷款业务金额3500万,手续费2000元,结算服务费0元[5] - 2024年预计最高日存款余额不超40亿,最高日贷款余额不超50亿,授信总额不超90亿[6] - 2024年预计结算服务费不超20万,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200万[6] 公司结构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广州港集团占比51%,公司占比48%,广州金航游轮占比1%[7] 协议相关 - 2022年5月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期限2023年1月 - 2025年12月[4] 利率及费率 - 存款利率按/参照央行基准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8] - 贷款利率参照同业拆借中心报价,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8] - 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费率不高于主要金融机构[8]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提高经济 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 会对公司未来 ...
广州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08 09:4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号)核准,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广州港股份")向十六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担任广州港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 | | 体上公告 | | |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 | |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目起五个 | 2023年度广州港股份及相关当事 | | 5 |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 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 | |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 | | |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吉争雄)
2024-04-08 09:43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吉争雄,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会计专业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 任中国证监会第一、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等。现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首席合 伙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 究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 MPACC 导师,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已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情况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达职报告 吉争雄 2023 年,本人作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 识和经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肖胜方)
2024-04-08 09:43
会议与人事 - 2023年召开1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5月18日聘任何晟为财务总监[10] - 2023年4 - 5月进行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12]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各类会议,审核报告并同意续聘审计机构[4][5][10] - 2023年无行使特别职权事项,2024年将继续履职[6][14]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无损害利益情形,无违反承诺情况[8] - 不涉及被收购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9][11]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4-08 09:43
穷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4 月 3 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举 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吉争雄先生为会议召集人。本次应出席会 议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经出席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2024-04-03 08: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 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李益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各所在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 李益波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李益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益波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李 益波先生辞职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委员的补选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