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6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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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08 09:4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 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1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中 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专 业服务机构之一;拥有 7 年与大型国际会计公司合资的经历。历 经 40 多年发展,信永中和已实现集团化、一体化管理和国际化发 展,成为当今中国具有品牌影响力且具备国际服务能力的综合性 专业服务机构。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同时在上海、深圳、成 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 昆明、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 郑州、苏州、厦门、海口、沈阳、南昌、雄安等 28 个城市,以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共设立了 100 个分支机构。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 和合伙人(股东)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8 09:44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 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 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从业资质包括: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 (二)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4-04-08 09:4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贷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
广州港: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08 09:44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0-83052510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 |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 | 2023 年 | 占用累计 | 占用资金 | 2023 年度 | 2023 年期 | 占用形成 | | | 用 | 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核算的会 | 期初占用 | 发生金额 | 的利息 | 偿还累计 | 末占用资 |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系 | 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不含利 | (如有)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 | | | | | 息) | | | | ...
广州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08 09:43
中国国际会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广州港股份 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8号)核准,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公司 向十六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51.351.351 股〈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6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9,999,998.9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08 09: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广州港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广州港财务公司 2023 年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经审计),对广州 港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 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州港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港财务公司注册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是经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8、410 号 201 部分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港集团")出资 51,000 万元,占比 51%;公司出资 48,000 万元,占比 48%,广州金航 ...
广州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08 09:43
中国国际会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获准向十六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351,35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96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广州 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广州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未使 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 导责任。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7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和上海证券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08 09:4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5] 关联交易 - 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关联交易有效表决总数,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5]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2] - 单项交易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关联法人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21][3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与单独或合并持股超5%股东无利害关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7]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直接或间接持股超1%股东等相关人员[8]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9][3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提请撤换等[1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部分需全体同意[12] - 独立董事在部分委员会成员中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3] 交易决策 - 单个标的低于10000万元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策[20][33] - 单项及其相关配套项目累计投资额低于10000万元且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策[20][33][34] - 单项1亿元以下公司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质押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0][34] - 同一类别下,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委托理财等业务[20][34]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500万元的对外捐赠或赞助、赠与资产[21][34]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22] - 三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2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不同,如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占比80%[2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特别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32]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可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3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3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36][37]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朱桂龙)
2024-04-08 09: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达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桂龙,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合肥工 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副教授、教授,华南理工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等。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 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技术经济和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拟上市企业)、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已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各项会议,未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 朱桂龙 2023年,本人作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