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6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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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6011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 不适宜履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问题,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资料提供与会议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2][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32][34] 费用与风险承担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7][38] 津贴与监管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 - 证监会等要求解释应及时回复配合检查[40] - 公司违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4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7]
柏诚股份(6011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1名董事长[5]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10] - 交易标的多项指标(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达一定比例及金额由董事会决策[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由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不足三日处理方式[1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关联事项会议及决议规则,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3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部分董事可要求提案暂缓表决[35]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42][43] 术语说明 - “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1]
柏诚股份(6011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总人数[2]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分开投票,投票权数分别对应相乘[9] 选票及当选规则 - 选票不得超最高限额,赞成票候选人最低得票不少于股份整数一倍,否则无效[10][12]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2] - 得票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多者当选[13] 实施细则 - 细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18]
柏诚股份(601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聘期一年,可续聘[10]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以满足要求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4]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4]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六种情况应改聘[16][17] - 年报审计期间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后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除特定情形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7]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报告[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选聘工作[18]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并提供陈述意见便利[17] - 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21]
柏诚股份(601133)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分层决策制度,分公司无对外投资决策权,子公司在授权内决策[2] - 董事会审批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的交易[3] - 股东会审议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的交易[7] 审批手续 - 对内投资由经营管理部门立项审批,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申报审批[11] 项目管理 - 项目承办单位和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项目情况[14] - 职能部门监控项目进度,完成后组织评估[14] - 总经理组织考核,董事会负责年度审计[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柏诚股份(6011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方[7][8] 关联交易视同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9] 资金往来查阅 - 审计委员会委员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权限[16][17] - 交易金额(含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决议批准[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足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0.5%的关联交易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实施[20] 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交易无论数额大小均应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审议 - 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交易审议程序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程序[23]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除外[23][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财务资助审议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担保特殊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2]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32]
柏诚股份(601133)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03 10:0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7,600股,总股本由527,274,460股变更为527,216,86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7,274,460.00元减少至人民币527,216,860.00元[2] 制度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28]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0]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30]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2]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或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2] 董事相关 - 多种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16] - 董事有多项禁止行为[1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规定[2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多项工作[22]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规定[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减资相关程序和利润分配规定[25]
柏诚股份(601133)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6-03 10:00
资金使用 - 公司可用最高5亿闲置募集资金买投资产品,期限12个月[2] - 2025年5月1日买中信银行两款结构性存款,金额1.9亿和2亿[3] 收益情况 - 两款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分别为2.03%和2.05%[5] - 按期赎回理财收回本金3.9亿,获利息62.16万[3] 资金现状 - 截至公告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6] - 资金使用未超授权范围,无逾期未收回情况[6]
柏诚股份(601133) -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03 10:00
人员变动 - 沈进焕2025年5月29日辞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5月30日当选职工代表董事[2][3][5] - 其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2日,变更后董事会构成不变[3][5] 持股情况 - 沈进焕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1.60万股,间接持股0.3793%[8]
柏诚股份(60113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3 1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14点30分[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3][4] - 审议议案已披露时间为2025年6月4日[7]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12] - 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15] 其他信息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相关办公室[15] - 会议联系方式含邮箱、电话、传真[20]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