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601133)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柏诚股份柏诚股份(SH:601133)2025-06-03 10:0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7,600股,总股本由527,274,460股变更为527,216,86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7,274,460.00元减少至人民币527,216,860.00元[2] 制度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28]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0]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30]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2]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或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2] 董事相关 - 多种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16] - 董事有多项禁止行为[1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规定[2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多项工作[22]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规定[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减资相关程序和利润分配规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