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6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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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5人[4] - 委员由董事长或特定条件提名[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每年不定期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0]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有关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报送提案资料[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13]
宏发股份(6008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2]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审核登记 - 拟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报董事会秘书处审核登记[4][5]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 登记材料报送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填国家和商业秘密登记材料[17][24] - 国家秘密登记材料董事长等签字盖章报注册地证监局[17] - 商业秘密登记材料签字盖章通过上交所路径报送[25] 登记要求 - 填报登记材料不得出现对应秘密具体信息[17][24] - 商业秘密登记“一事一登记”填豁免、暂缓材料[24] - 商业秘密登记确认内部审核及信息公开等内容[27][28] 申请类型及信息 - 商业秘密申请类型含暂缓或豁免披露[23] - 秘密类型有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23] - 存在暂缓披露定期、临时报告有关内容选项[29] - 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文件包括多种报告及临时报告[29] - 暂缓披露信息类型有重大交易等多种[29] 确认事项 - 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30] - 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公开[30] - 注明认定商业秘密主要理由[30] - 注明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影响[30] - 注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30] - 有恢复披露情况相关确认及说明要求[30]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会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前5日[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决议需2/3以上董事出席[9]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3] - 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 会议相关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会议或审议[11][15]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16] - 需记录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信息[17]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1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1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1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8][19]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章程规定为准[19]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担保豁免与调剂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议[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条件[11] 担保相关流程 - 调剂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12]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议披露[12]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2] 担保风险控制 - 公司提供担保应控制责任限额[14]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资产抵押或质押[14]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企业财务及抵押财产变化[15]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发催款通知[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义务,公司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义务及时披露信息[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2]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决议[2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人选,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报等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档案管理 - 会议档案由公司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未达规定暂停职权[5] 绩效评价与薪酬 - 董事和高管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周内述职和自评[11] - 委员会按标准程序评价,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12]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宏发股份(6008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从事金融等工作三年以上[4] - 最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7]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等工作[15][1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离职应及时报告[12]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1] - 制度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9]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召开[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6]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买入违规超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决议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4]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25]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2025年7月28日发布[31]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披露要求 -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董高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应披露情况[12] 会议规则与档案保存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9 08:15
资本变动 - 2021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0.00亿元[3] - 2025年1 - 6月可转债转股增加股份总数240股,注册资本增加240元[4] - 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417070554股,注册资本增加417070554元[4] - 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1042676146元,2025年6月30日变为1459746940元[6] - 2024年12月31日普通股为1042676146股,2025年6月30日变为1459746940股[6] 股份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9746940股,均为普通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1]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董事会收到相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给出书面反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6] - 董事会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多项事项[38]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9] - 公司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52] - 《公司章程》修订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