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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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11] 股份变动管理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减持计划[12] - 减持完毕与否均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2]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审计工作安排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等与事务所协商确定[2]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3] 报表审阅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2] -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2] 事务所管理 - 关注年报审计改聘事务所,改聘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评价并提交续聘或改聘议案[3] 信息管理 - 审计委员会沟通情况书面记录并报监管部门[3] - 相关人员年报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规程实施 -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1] 股东会相关 - 考虑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2] 股东权利支持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4] 投资者说明会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18]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7]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平台互动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复[28] 工作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0] - 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34]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4] 培训与制度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39] - 制度自2025年12月11日起生效实施[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5] 知情人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档案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2] - 核实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6] 违规处理 - 违规受处罚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16]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处罚、要求赔偿[16]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12月11日发布,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梅花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决策和民主管理,规范公司总经理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梅花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班子成员组成及其聘任与解聘、总经理职权、 总经理义务、总经理报告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事项。 第二章 总经理班子成员组成及其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公司总经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的选聘应依《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择优聘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总 ...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人员补选 - 成员辞任致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董事会60日内补选[6]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情况[11]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其报告工作[12] 报告出具 - 公司据内审资料、经其审议通过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3] 检查工作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4]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9]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在网站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3] 生效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和《梅花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 ...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1 09:32
梅花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梅花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 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 ...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梅花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建立规 范、安全的投资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降低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购买股票、债券等 有价证券方式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以外的其他经济实体 进行的投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分散经营风险、加强企业间联合、 控制或影响其他企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 ...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09:3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搭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以下简称 "ESG")体系管理,提高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ESG 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对 ESG 事项制度化与流程化管理,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架构 第三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管理 架构,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更完善的 ESG 管理 机制,为公司 ESG 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梅花生物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工作细则 (六)审阅 ESG 报告中董事会声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设立 ESG 领导小组,作为公司 ESG 事宜的执行层,由公司总 经理担任组长。公司 ESG 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 ESG 对接人员组成, 子公司 ESG 领导小组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及对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 (一)制定公司 ESG 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 ESG 领导小组(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