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1] 股东会相关 - 考虑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2] 股东权利支持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4] 投资者说明会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18]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7]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平台互动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复[28] 工作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0] - 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34]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4] 培训与制度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39] - 制度自2025年12月11日起生效实施[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