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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9 10:5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4] - 变更内容含“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三项[7] - 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项目无影响[7]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9]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0:5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8月16日发通知,8月28日现场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1] 议案通过情况 - 以9票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 - 以9票同意通过《关于制定<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议案》[2]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0:56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6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1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2024-08-27 07:56
| 债券代码: | 102281859.IB | 债券简称: | 22 京投发展 MTN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 | 137520.SH | 债券简称: | 22 京发 02 | | 债券代码: | 185516.SH | 债券简称: | 22 京发 01 | | 债券代码: | 115800.SH | 债券简称: | 23 京发 01 | 1 2 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 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情况 上述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 (六)共同担保、反担保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二、北京京投赢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情况 (一)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议情况 经发行人子公司北京京投瀛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 德置业")股东会审议通过,瀛德置业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 贷款,同时以坐落在北京市门头沟区花谷四街1号院、京潭中路 7 号院、锦屏北街 6 号院部分住宅、储藏间、商业、商务办公及 地下车位作为抵押物。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赢德置业成立于 2014年 10月 27 日,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 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重大借款的公告
2024-08-27 07:56
(本页无正文,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重大借款的公告》之 盖章页) i 限公司 日 2 | 债券代码: | 102281859.IB | 债券简称: | 22 京投发展 MTN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 | 137520.SH | 债券简称: | 22 京发 02 | | 债券代码: | 185516.SH | 债券简称: | 22 京发 01 | | 债券代码: | 115800.SH | 债券简称: | 23 京发 01 | 1 ...
京投发展: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1 10:31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 - 2024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9] - 2024年8月21日下午14:00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10] 参会情况 - 158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代表股份416,354,027股,占比56.2049%[12] 议案表决 -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69%[17][21][26]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69%[30][34] - 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020%[38] - 关联交易议案赞成股数占比98.50%以上,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有差异[42][46][50] - 修订章程及议事规则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56%[55][60][66] -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郭洪林同意票占出席99.3114%,中小投资者占比8.4440%[72][74]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8-21 10:31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敬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敬东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刘敬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敬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刘敬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刘敬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5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1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8-21 10:31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58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6,354,027股,占比56.2049%[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秘兼财务总监出席,其他高管列席[6] 议案表决 - 多项债券相关议案A股同意比例超99%[8][10][11] -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郭洪林得票占比99.3114%[17] - 议案7 - 9同意比例84%左右,议案9同意比例42.8201%[18] - 议案7 - 14为特别决议获2/3以上通过[18] 其他 - 关联股东北投公司持股296310991股,回避表决议案7 - 9[19] - 14项议案已审议通过[19]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李欣、黄家声[21]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2]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总第113次)会议资料
2024-08-14 09:31
债券发行 - 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13.25亿元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期限不超10年[13]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2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依品种而定[23][25] 融资计划 - 公司拟进行不超30亿元永续债融资,期限无固定期限,利率不超8%[38] - 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基石租赁融资不超1亿元,期限不超36个月,年利率不超5%[58] 担保事项 - 公司拟就三项融资合计不超63.25亿元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担保年费率1%,每年不超6325万元[45]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1]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基石保理开展京投云信业务,授信额度5亿元,期限3年[71] - 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关联交易[8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权,为控股股东[46][49][75] 法规修订 - 2024年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85][87][89][91] 人员提名 - 经股东提名郭洪林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93]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05 11:1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行为,确 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 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长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董事会会议,保证董事能够依 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应当在董事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