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6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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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600623) -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5-03-10 11:01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5-005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海华谊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
华谊集团(600623) - 华谊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0 11: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谊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 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
华谊集团(600623) - 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3-10 11:01
激励与议案 - 2020年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国资委批复[9][10] - 2024 - 2025年通过调整对标企业等议案[12][13] 业绩数据 - 2023年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9.71%,高于目标[19][20]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4.11%,高于目标[20] - 2023年蜂花、回力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目标[20][22][23] - 2023年安全环保、研发费用占比高于目标[23][24][25] - 2023年业绩综合指数分位值65.27[25] 未来目标 - 2024年多项指标设目标,业绩综合指数需中上游[16] 限售情况 - 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二解限售比例70%[27]
华谊集团(600623) - 章程
2025-03-10 11:01
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于1992年7月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2,005,400股,内资股16,000,000股于1992年12月4日上市,外资股170,000,000股于1992年8月28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2,831,280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2,831,280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4]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依法设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0] 总裁与监事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6]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华谊集团(60062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3-10 11:0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垣、龚晓航、 程林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华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 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 ...
华谊集团(6006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垣)
2025-03-10 11:0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 ...
华谊集团(6006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3-10 11:0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5-007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章程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126,184,426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2,126,184,426 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122,831,28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122,831,280 股。 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 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3,353,146 股, 因此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至 2,122,831,280 股,相应公司的 ...
华谊集团(6006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龚晓航)
2025-03-10 11:0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龚晓航,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