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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板块12月2日涨0.38%,苏豪汇鸿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7847.78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2 09:03
贸易板块市场表现 - 12月2日贸易板块整体上涨0.38%,表现优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42%,深证成指下跌0.68% [1] - 苏豪汇鸿领涨板块,股价上涨10.03%至3.73元,成交量为103.46万手,成交额为3.82亿元 [1] - 苏豪时尚上涨4.46%至6.09元,苏蒙弘业上涨2.83%至11.26元,东方创业和中成股份分别小幅上涨0.64%和0.31% [1] 个股价格与成交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五矿发展下跌0.92%,江苏国泰下跌0.87%,*ST沪科下跌1.36% [1] - 苏美达股价持平,报收10.70元,南京商旅微跌0.47%至10.57元 [1] - 中信金属和凯瑞德跌幅居前,分别下跌2.52%和2.51% [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贸易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847.78万元,而游资资金净流入1653.8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93.9万元 [2] - 苏豪时尚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186.53万元,主力净占比8.70%,苏豪汇鸿获主力净流入1047.84万元,主力净占比2.75% [3] - 江苏国泰主力资金净流出规模最大,达1131.00万元,主力净占比-7.26%,苏美达主力净流出922.96万元,主力净占比-10.12% [3] 重点个股资金动态 - 东方创业获得游资净流入552.61万元,游资净占比9.09%,但主力净流入仅为212.54万元 [3] - *ST沪科游资净流入103.50万元,游资净占比高达9.62%,但主力净流出27.78万元 [3] - 五矿发展散户资金净流入471.11万元,散户净占比10.28%,而主力资金净流出435.15万元 [3]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7]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批[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批[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 - 临时会议提前七日通知,紧急会议除外[11]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1] - 关联交易等特定情况,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2][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28]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二名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5] - 会议记录需出席董事等签名,董事可要求修正[2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10年[27]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9]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9]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超总额30%[12]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置换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并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或补充流动资金经审议等程序并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0][12] 节余资金使用规则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同意后使用[14]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后使用;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15]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书资金用途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同意后变更[17]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7]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出具专项报告,2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事务所对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交易所[2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2日内报告并公告[21][22]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交易所[22]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和事务所报告结论性意见[23]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且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9]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限制 - 对有连续二年亏损等六种情形之一的申请担保单位(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3]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内容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18]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8] 业务办理 - 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司章程等材料[19]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9] - 公司应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自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20]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需符合规定[20][21] - 公司人员在担保中违规,公司有权处分并要求赔偿[22] - 担保造成公司损失,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并追究责任[22] - 关联人造成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究责任[22] - 公司及相关方违规,提交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公安[23]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2
薪酬适用对象与审议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2]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5][6] 薪酬构成与政策 - 独立董事领年度津贴,董高经批准可领职务津贴[8]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8] - 高管兼多职薪酬就高不就低[9] 薪酬调整与机制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通胀水平[10] - 公司可设专项奖惩[10] - 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12] 责任制度 - 内部董高签合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15]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8] - 年报和中报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和具体执行人[19]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30] 重大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报及附注并组织年报审计工作[21]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21] - 董事会秘书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会议决议等文件[19] 违规处罚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报告,证监会立案调查,交易所按规则处理[12]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30] - 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其买卖证券,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31]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分短期(不超1年)和长期(超1年)投资[4] - 短期投资需投资并购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并审批[5]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分离制约[5] - 长期投资需初步评估、调研论证、提交报告并审批[5] - 购买、出售、置换资产需前期调研,必要时审计评估并审批[8] 融资决策 - 对外融资包括股权和债务融资,借款需融资部门申请和审批[10] - 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等融资依法履行审议程序[11] 担保决策 - 对外担保决策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3] 审批权限 - 投融资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金额条件,由董事会批准[15] - 投融资指标占比超50%且满足金额条件,经董事会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交易达特定标准可申请豁免[18] - 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20]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监督与披露 - 公司发生相关事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审计部门有权监督并专题审计,出具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提纠正或专项报告,必要时向股东会报告[22] - 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公司人员应配合[22] 其他 - 本制度审批权限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投资数额上限较低规定为准[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特定程序[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特定程序[1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与协议处理 - 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程序[12]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情况披露或重新提交审议[13]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4] - 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4] 关联交易审议主体与实施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条件及通过比例[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比例通过[20] - 股东会批准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实施[22] - 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组织实施[22]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遵循原则[22] - 变更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4]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0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 - 相关时间为2025年11月[22] 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于2025年11月修订[1] - 公司制度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实施[21] 审计机构 - 公司内部设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 审计职责 - 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年度计划,监督财务决算审计质量[5] - 对公司及子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5] - 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涵盖重大事项[5] 审计流程 - 立项拟定年度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0] - 准备组成审计小组,制定方案并下达通知书[11] - 报告初稿经复核、审核后出具,被审计单位10日内反馈意见[11] - 适时进行后续审计,检查意见执行情况[12] 奖惩建议 - 对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可建议表彰奖励[15] - 对违规单位可建议处分处罚[15]
*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2
人员变更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需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 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人员离职交接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移交[8] - 任职期间每年股份转让不超25% [11]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忠实义务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有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