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科技上海科技(SH:600608)2025-11-28 12:0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9]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超总额30%[12]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置换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并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或补充流动资金经审议等程序并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0][12] 节余资金使用规则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同意后使用[14]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后使用;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15]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书资金用途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同意后变更[17]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7]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出具专项报告,2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事务所对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交易所[2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2日内报告并公告[21][22]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交易所[22]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和事务所报告结论性意见[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