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科技上海科技(SH:600608)2025-11-28 12:0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8] - 年报和中报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和具体执行人[19]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30] 重大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报及附注并组织年报审计工作[21]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21] - 董事会秘书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会议决议等文件[19] 违规处罚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报告,证监会立案调查,交易所按规则处理[12]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30] - 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其买卖证券,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