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SH:600604)2025-10-24 10: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出席资格 - 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出席资格无效[20]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 表决回避与计票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25]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决议内容 - 股东会决议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9] 提案公告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4]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5] 信息公布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38]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在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也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