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60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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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14 10:04
制度内容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义务[1] - 总经理30日内汇报经营和安排考察[2]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3] 沟通安排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 董秘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3] 报告要求 - 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3] - 报告关注关联交易等情况[3][4] 管理与生效 - 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负责制度监督[1] - 制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4]
京能电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4 10:0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 20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5,634,980,417股,占比84.1717%[3] - 9名董事7人出席,5名监事2人出席[3][4] 议案表决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9.9815%[5] - 更换并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9.9874%[8] - 5%以下股东对两议案同意票比例分别为99.671%、99.776%[7][9] 会议结果 - 审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9]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许亮、刘杨[9]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9]
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12-14 10:04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审批与监管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资金往来[3]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并报告问题[5]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3] - 违规对责任人处分,严重追究法律责任[6]
京能电力: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14 10:0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0人,持股5,634,980,417股,占比84.1717%[8] - 现场出席1人,持股4,467,498,114股,占比66.7327%[8] - 网络投票19人,持股1,167,482,303股,占比17.4391%[8] - 中小投资者17人,持股311,363,666股,占比4.6510%[8] 议案表决情况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5,633,941,917股,占比99.9815%[13] - 《更换并聘任事务所议案》,同意5,634,272,117股,占比99.9874%[15] 会议时间安排 -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决议召集,29日发通知[3] - 现场会议12月14日9点30分召开,网络投票9:15至15:00[4]
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4 10:04
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3] 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含提议聘审机构、监督内审制度等[3] - 披露财报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前五天通知[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6]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8]
京能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0:04
会议时间 - 2023年12月8日送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1] - 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 议案通过情况 -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1][2] -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4] -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5] -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6]
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4 10:0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三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6] - 协助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7]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8]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8] - 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法规培训[8] 董事会秘书处 - 工作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11] - 协助筹备会议、组织信息披露等[12] 信息报送 - 财务部及时向秘书处报送财务报告[13] - 决议涉及部门或人员及时报送执行情况[13]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3] - 董秘和代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3] - 被上证所通报批评的董秘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3] 制度说明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13]
京能电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07 08:5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三年十二月 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序号 | 议案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 | 2.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3 | | 3. | 关于修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 8 | | | 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更换并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5 | | 5. | 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 89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6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京能电力: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28 09: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 事意见 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如下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 意见: 2、经审阅王清先生和李前宇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王清先 生和李前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聘任王清先生和李前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对《关于审议京能电力经理层成员 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责任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京能电力经理层成员 2023 ...
京能电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1-28 09:02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5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 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业绩考核条件,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 条件未达成,拟注销向激励对象所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公司拟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 申请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共计 18,554,843 股, 其中首期授予股票期权 16,756,662 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798,181 股。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