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6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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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4 09:2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收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1] - 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评估其独立性[2]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09:25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 - 11:3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5][6] - 召开方式为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4][5][6] - 参会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5][6] 参会人员 - 董事长李浪平、董事兼总经理黄强等出席说明会[7]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4年5月14日10:00 - 11:30登陆参会网址互动交流[8] - 2024年5月10日前可将问题发至dmbgs@glarun.com [2][8] 其他信息 - 业绩说明会联系人是陈赢,电话025 - 52787013、52787053 [9] - 会后可在参会网址查看情况及内容[9]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09:22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1] 审计机构情况 - 大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2] - 本次审计安排3个小组、14人外勤审计[3] 审计机构资质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刑事、行政、自律处罚[3] - 大华执行审计工作能保持独立性[4] 审计工作情况 - 大华全面配合审计,满足报告披露时间要求[5] - 大华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合理审计方案[6] - 大华实施完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7] - 大华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整改[8] 审计服务评价 - 公司对大华2023年度审计服务评价为良好[10]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9:22
委员会构成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12] 会议安排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4]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18]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董事会未采纳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18] 规则实施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 公司原《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司证[2022]063号)同时废止[20]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9: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其职务[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17]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步披露异议意见[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公司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还应制作工作记录[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3] - 专门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公司相关责任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26]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独立董事制度》废止[30]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09:2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指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 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 用职业判断,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 ...
国睿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志坚)
2024-04-24 09:22
人员变动 - 徐志坚2017年5月 - 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 - 5月履职后卸任[1][2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提名李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凯为副总经理议案,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聘任王凯为董事会相关职务议案[18] 会议与议案 - 应参加董事会2次,亲自出席2次,股东大会0次[3] - 战略投资等各委员会应参会与实际参会次数一致[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签订关联采购合同等议案,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1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 财务与业绩 - 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22] - 重组标的资产国睿防务、国睿信维完成2020 - 2022年业绩承诺,溢余投资性房地产无减值[23] 合规与管理 - 2023年度未行使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6]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相关报告,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14] -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 报告期公司及相关方无承诺变更等情形[13][17] -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情况[20] - 公司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21] - 公司制订并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2] - 公司建立完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总体有效[25] - 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6]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24-04-24 09:22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南京恩 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及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一、 委托贷款概述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48,5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90%执行 (一)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国睿防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1 号楼 A 区 14 楼 1401 室。该公司主营业 务为防务系统的研发、销售、服务。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防务)、南京恩瑞特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睿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管亚梅)
2024-04-24 09:22
人员履职 - 管亚梅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8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3] - 管亚梅出席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4][5] - 管亚梅出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4][5] - 管亚梅出席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4][5] - 管亚梅于2023年5月9日、11月3日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8] 会议决策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签订关联采购合同议案[10]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0][11]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11]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11] 公司运营 - 公司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4份定期报告[13]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4] -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4份定期报告、31份临时公告[23] 人事变动 - 董事会提名李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董事会聘任王凯为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6] 业绩与分红 - 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19] - 公司重组标的资产国睿防务、国睿信维完成2020 - 2022年业绩承诺[21]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确定符合规定[17]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总体有效[22]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24]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9:22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 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浪平先生召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南京市建邺区 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1 号楼 22 楼 4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浪平先 生主持,采用现场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