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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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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005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内幕信息定义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 30%等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 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 10%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2] -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日常工作部门[2]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相关主体应在规定时间送达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8 类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 10 年[17] - 内幕信息流转有 3 种审批程序[19][20]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并追究责任[2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25] 保密要求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31] - 公司提请接收信息单位做好保密工作[33] - 接收单位应控制信息使用和知情范围[33] - 接收单位人员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或交易公司股票[33] - 若信息泄露接收单位应立即通知公司[33] - 公司将接收单位及人员作为知情人登记备案[33] 其他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公司代码为 600538,简称国发股份[39]
国发股份(6005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新策略 - 公司制定2025年修订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2] - 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形[6] - 规定差错处理及责任确定方式[7][9]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且结果纳入绩效考核[9][10][11]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的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海国发川山生物 ...
国发股份(600538)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战略决策与管理 - 公司以三至五年规划为主制定发展战略[8] -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战略决策机构[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建议等[4] 战略执行与分解 - 战略发展部是日常管理部门[6] - 董事长组织实施,经营管理层落实执行[6] - 董事长从层级和年度分解战略目标[12] 战略调整与制定 - 制定目标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8] - 外部环境重大变化需重新调整战略[15]
国发股份(600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修订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1]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暂缓、豁免后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5] 审批与管理 - 相关业务部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7] - 决定暂缓、豁免应建台账,保存不少于10年[8]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保密与责任 - 需做好信息保密和知情人登记[10] - 不符合条件处理将惩戒责任人[12] - 知情人需遵守制度并承诺不违规[18] - 知情人泄密愿承担法律责任[18]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委员任期与辞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报告日辞任生效[4] - 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补足[5] 会议相关 - 会议通知应于会前3 - 5日书面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委员签名[1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国发股份(60053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 ...
国发股份(600538)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收集和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三章规 定的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者事件,且该等情形或者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者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 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 明运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档案管理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公司审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
国发股份(600538) -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任职要求 - 财务总监需会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4] - 3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5] 职责权限 - 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日常财务等活动,主管财务收支审批[7] - 组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7] 责任承担 - 对拟定计划等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相应责任[8] - 对财务报告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8] 行为限制 - 未经报告和决议,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10] - 未经报告和决议,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10] 任期与聘任 - 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 - 聘任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规定 - 应在公司专职工作,不得在控股股东等担任其他行政职务[14] - 任职期内辞任,董事会收到书面报告时生效[14]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总监有权提交陈述报告[15] - 离任前需接受审计并移交相关事项[15] - 公司对其定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等依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