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6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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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向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提供金属膨胀节、核级金属软管等配套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8 10:37
公司业务与市场定位 - 公司是民用核电领域工业基础件的指定供应商 [1] - 公司向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提供配套产品 包括金属膨胀节和核级金属软管 [1]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上市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6 04:2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锁安排 - 本次为航天晨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 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 上市股数为122,000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 [2] - 本次解锁涉及三位激励对象 分别为原总经理文树梁 副总经理孙建航 财务负责人邓泽刚 解锁依据是其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及文树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4]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22,000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85% [5] 激励计划具体执行情况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已成就 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6月3日上市流通 [2]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在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 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总量的20%需限售至任职期满 并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3] - 由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公司已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 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成为最后一批可解除限售股票 相关激励对象保留了获授总量20%的股票未解锁 [3] - 本次解锁即针对上述三位激励对象所保留的未解锁部分 经审核均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 本次解锁的股份详情与流通安排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5月10日 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 解除限售人数为3人 [5]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2月2日 上市流通数量为122,000股 [6][7] - 激励对象中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7]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7] 公司内部审议与核查意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解锁议案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激励对象的考核与审计结果 并建议同意办理解锁及上市事宜 [8] -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本次解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9] - 法律意见书结论显示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 [10]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5 18:16
文章核心观点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售股份办理了解锁上市,涉及3名激励对象共计122,000股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日上市流通 [2][3][4][7][8]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 本次解锁上市流通股数为122,000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认购方式为网下 [2][3]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 [4][8] - 解除限售人数为3人,解除限售数量12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5% [7][8]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021年激励计划中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总量20%的部分,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成为最后一批可解除限售股票而保留未解锁 [5] - 原总经理文树梁、副总经理孙建航、财务负责人邓泽刚因其任期(2022-2024年)考核结果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6] - 公司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解锁议案 [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8] 相关机构审核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三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建议办理解锁及上市事宜 [9] - 监事会核查认为解锁上市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9] -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9]
航天晨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上市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5 12:39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 [1] - 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 股权激励计划解锁详情 - 本次解锁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 [1] - 解锁涉及三位激励对象 [1] -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000股 [1] - 公司拟为上述股票办理解锁上市手续 [1]
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上市的公告
2025-11-25 09:47
股票上市 - 本次股票上市股数为122,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3] 限售股情况 - 20%担任高管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3] -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因解锁条件未成就办理回购注销[5] - 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22,000股,约占总股本0.0285%[7]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0股[1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427,824,200股[12]
A股可控核聚变板块走强,斯瑞新材涨超9%,哈焊华通涨超5%
格隆汇· 2025-11-24 03:55
板块表现 - A股市场可控核聚变板块半日收盘集体上涨,斯瑞新材涨幅超过9%,哈焊华通和四创电子涨幅超过5%,合锻智能涨幅超过4%,永鼎股份、雪人集团、常辅股份、航天晨光、兰石重装涨幅超过3% [1] - 板块内多只股票年初至今涨幅显著,其中斯瑞新材年初至今上涨172.94%,合锻智能上涨194.74%,永鼎股份上涨188.55% [2] 上涨驱动因素 - 上涨消息面驱动为中国科学院“燃烧等离子体”国际科学计划在安徽合肥未来大科学城的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BEST)主机大厅正式启动,并首次面向国际发布BEST研究计划 [1] 相关公司市值 - 板块内公司总市值规模不一,斯瑞新材总市值185亿,永鼎股份总市值208亿,雪人集团总市值109亿,中国核建总市值344亿 [2]
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2025-11-21 11:48
限制性股票 - 本次可解除限售122,000股,占总股本0.0285%[2][6] - 符合条件激励对象3人[2][6] - 授予日2022年5月10日,登记日20日[6] 人员情况 - 高级管理人员获授20%,任职期满确定是否解限[3] - 原总经理等三人考核达标,剩余股票满足解限条件[5] 股份变动 - 变动前限售股122,000股,变动后为0股[6] - 变动前无限售股427,702,200股,变动后为427,824,200股[6] 相关审核 - 董事会建议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及上市事宜[7] - 监事会认为办理解锁及上市事宜合规[8] - 法律意见书认为满足规定,需履行披露义务[9]
航天晨光(60050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21 11:4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等议案[6] - 2022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6] - 2025年5月16日,认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7] - 2025年5月21日,同意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7] - 2025年11月14日,审核确认3名高级管理人员满足解除条件[8] - 2025年11月21日,认为3名高级管理人员剩余股票满足解除条件[8] 激励计划规定 -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20%限售至任职期满[9] 现状与后续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满足解除条件[8][9] - 尚需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10]
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草案)
2025-11-21 11:47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于定期报告披露前两个工作日内召开[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1] 会议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与提案关联须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后生效[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二十年[2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8] - 非现场会议以多种方式计算出席董事人数[17]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其他方式[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21] - 董事会规则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草案)
2025-11-21 11: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本规则对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董事以及列席股 东会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审议批准公司的投资计划;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 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