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60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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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09:3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 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五、对《关于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 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有关方面进行核查后,认为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时鉴于其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6 09:3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使公司相关制度与证券监管部门 和国资监管部门的制度原则保持一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并结合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调整情况及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 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 | |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 | |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其中独立董 | |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 | | | 事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 | | 会予以撤换。 |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 ...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0-26 09:37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本着"同步更新"和"细化落实"的 原则,并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 款作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 | |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 (一)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 | | 第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 | |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董事候选人, ...
驰宏锌锗: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6 09:3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 ...
驰宏锌锗: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6 09:3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 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 士是指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 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1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 ...
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枫)
2023-10-26 09:3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无任职资格[3] 其他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 审查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公告
2023-10-26 09:37
董事会委员会调整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委员会更名及细则修订议案[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更名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增加提名管理职能[1] 委员会细则修订 - 原实施细则更名,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范围[1][2] - 规定委员会职责权限、人员委任及薪酬方案流程[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有系列程序,细则全文可在指定网站查看[3]
驰宏锌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6 09:3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宋枫女士为云 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举办的独立董 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2023-10-26 09:3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2]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不得再连续担任[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4] - 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7]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提请撤换[7]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7]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8] - 辞职致成员或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60日内补选[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部分需全体同意[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0]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数据,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履职事项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12]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2]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其他 -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27日[15] - 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2]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并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2023-10-26 09:37
人员变动 - 财务总监李昌云因工作变动辞职,辞职后不再任职[1] - 2023年10月26日同意总经理陈青代行财务总监职责[1] - 公司将尽快选聘新财务总监[1] 股票情况 - 截至披露日,李昌云持有公司20,800股股票[2] - 李昌云将按规定管理所持股票[2] 贡献感谢 - 李昌云任职期间在优化资本结构等方面有突出贡献[2] - 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贡献表示感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