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SH:600497)2023-10-26 09:3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2]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不得再连续担任[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4] - 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7]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提请撤换[7]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7]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8] - 辞职致成员或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60日内补选[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部分需全体同意[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0]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数据,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履职事项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12]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2]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其他 -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27日[15] - 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