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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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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关联定义 -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几种情况的法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几种情况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10][11]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11]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等负责人为关联交易事项第一责任人[14] - 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财务部[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并备案[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等[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8] - 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9] 董事会与股东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临时提出要求符合回避条件股东回避的议案[25] - 违背制度规定有关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2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重大关联交易规定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等[27] - 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无法提供需说明原因并作风险提示[27] - 以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法评估资产定价需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相关数据等[27] 审计与豁免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28]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9]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按制度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超过”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2] 处分规定 - 总经理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相应处分[36] - 董事会不履行向股东会报告义务,股东会可给予相应处分[37]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3]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工作报告[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9] - 审计部按年度计划编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实施[11] - 审计实施前三日书面送达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11]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11] - 审计部送达文书可多种方式,按规定确定日期[12] 审计资源与评估 - 公司为审计部提供经费,可委托外部审计[8]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评估意见[9] 问题处理与整改 - 审计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流提建议,重要问题报董事长[14] - 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提交报告[14] - 审计部整改期限结束后一个月内督查[14] - 移送事项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并告知结果[14] 审计后续管理 - 审计部建立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未整改事项[15] - 审计部建立审计档案,借阅需审批[15] - 审计部对审计质量实施控制,建立评估制度[16] 奖惩措施 - 审计人员表现突出挽回损失可获表彰奖励[18] - 审计人员违规依制度处理,构成犯罪移送司法[18]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拒不改提处理建议[18]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对外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研究评估重大投资项目[14] 投资信息披露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情形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10] - 对外投资达到标准,投资标的为股权应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10] - 收购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在披露后免审计报告[11] - 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0][21] 投资计算与审批 - 对外投资金额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经经营层讨论后履行审批程序[11] 投资处置 - 可在项目经营期满、不善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7] - 可在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8]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18]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交易金额以审计或评估值作价应请专业机构[13]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和权限与实施相同[18] - 对外投资相关会议资料等备查文件保存十年[21] - 子公司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沟通[21] - 制度未尽或抵触依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5 10: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并提供支出清单[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及预计收益等[12]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要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4]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用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5] 资金使用审议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14]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资金使用规定 - 使用募集资金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按计划使用并加强风控[11]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披露[23] 节余资金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5]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外部调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7] 办法执行与修订 - 办法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30] 办法制订与实施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31]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评价原则与周期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2] - 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7]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9]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由审计部组织实施[12] 缺陷认定与整改 - 内部控制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5] - 审计部编制缺陷认定汇总表,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16] - 评价机构提整改建议,获批后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单位一个月内上报情况[16][17]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19] - 报告按内部环境等要素设计,至少披露七项内容[20][21][22]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24] 其他要点 - 公司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评价,但审计服务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评价服务[12] - 审计部不定期开展日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可参考年度报告[23] - 内部控制评价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23]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评价活动,可接受质疑反馈[25] - 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根据评价结论实施奖惩[25]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5 10:48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4] 公司管理要求 -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分开[4] - 关联交易及时结算,不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5] 执行机制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工作执行负责人[8]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抵债控制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1] 违规处理 - 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给予处分或罢免[1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0:4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112,500股,由462,995,380股变为456,882,880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112,500元,由462,995,380元变为456,882,880元[3]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5][7][8] - 新增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8] - 废止《内部问责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8]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24]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7]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等事宜追责追偿保障措施[2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有权在一年内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及以下行使对外投资等职权[25]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的权限为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0]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3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5 10:4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9月3日15:00 - 16:00召开[3][6][7]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4][6][7] - 参加人员有倪伟勇、丁锋云、潘笑盈、朱利民[7]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5年9月3日15:00 - 16:00在线参加[7] - 2025年9月2日16:00前可提问[2][7] 其他信息 - 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邮箱[8] - 业绩说明会后可查看情况和内容[8] - 2025年8月26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0: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4点[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16] 会议地点及会期 - 会议地点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3] - 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21]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项议案,2025年8月25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8] - 议案披露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披露媒体有指定报刊及网站[8]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3[9]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0: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参加表决[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 - 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票并调整价格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规则废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