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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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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董事职务 - 股东会审议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离职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转让不超25%[12] - 董事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 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2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 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等。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其他规定 - 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在审计部[5]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2] - 成员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请求起诉[1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代行使表决权,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提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22]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2]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0:3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5]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任职资格与履职 - 候选人受处罚等情况公司应披露[4] - 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解聘[4]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10][11] 培训要求 - 秘书和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4] - 被通报批评应参加最近一期培训[14] 履职保障与制度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并实施[16]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高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董高所持本公司股票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董高违规买卖情况董事会应及时披露[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及新增股份不得转让[9] - 董高不得在6个月内反向买卖本公司股份[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在公司特定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等[1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0:3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重大差错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更正等[2]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4] - 七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6] - 六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罚[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7] 处理流程 - 发生重大差错由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提方案[5]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12]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5 10:32
审计流程 - 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 - 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4]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结果[4] 审计监督 - 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提意见并关注重大问题[5] 报告审议 - 年度报告完成后审议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及总结报告[5]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需重点关注[5]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 - 有关人员配合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6]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审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3] - 董事薪酬政策及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3]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有董事津贴,任职者另有岗位薪酬[5] -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5]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32
战略委员会规则 - 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2] - 重大投融资项目经初审、评审后提交董事会[9]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