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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6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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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60019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10]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10] - 最近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5]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可解除职务[17] - 人数不符规定60日内补选[18]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支持与费用 - 公司指定人员协助履职[3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31]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2] 制度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34] - 解释权属董事会[34]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34]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34]
金种子酒(60019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 时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益, 加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金种子酒(6001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 ...
金种子酒(6001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产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 ...
金种子酒(6001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6]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资金使用程序与监管 - 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计划编制及审批、申请使用及审批程序[9] - 财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11] 检查与报告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4] - 董事会需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董事会可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7]
金种子酒(6001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 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为三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会计专业 ...
金种子酒(6001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 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 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重大 ...
金种子酒(600199)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本办法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办法构成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规范公司内相关的财务核 算,保证核算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债权投资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 (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 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 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为若干组合,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
金种子酒(600199)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舞弊,加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 常设机构;反舞弊的责任归属;反舞弊工作内容;舞弊的举报、调查和报告;舞 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行 为,促使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 ...
金种子酒(6001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