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6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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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工: 长城电工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开厂集团和二一三集团提供新增融资授信担保共计4000万元 其中长开厂集团3000万元 二一三集团1000万元 担保额度在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5.9亿元总额度范围内 [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长开厂集团累计担保余额为33580万元 对二一三集团累计担保余额为114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总计5.09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6% [1][5] - 被担保子公司长开厂集团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7.32% 二一三集团为64.48% 两家子公司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 [3][4] 担保进展详情 - 本次担保总额4000万元 其中长开厂集团3000万元由交通银行天水分行授信 二一三集团1000万元由中国银行天水分行授信 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清偿期满之日起三年 [2][4] - 担保范围覆盖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无反担保安排 [4]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 长开厂集团2024年末资产总额224984.09万元 负债总额173954.36万元 净资产51029.73万元 2024年营业收入91559.78万元 净利润-9813.33万元 [3][4] - 二一三集团2024年末资产总额83360.47万元 负债总额51443.34万元 净资产31917.13万元 2024年营业收入39724.46万元 净利润-4835.70万元 [4]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总额为5.9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2% [5] -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09亿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无逾期担保情况 [5]
长城电工2025半年报
中证网· 2025-08-14 15:25
公司业绩表现 - 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2.5亿元 同比增长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0.85亿元 同比增长12.6%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亿元 同比增长15.4% [1] 主营业务构成 - 输配电设备业务收入人民币7.8亿元 占总收入比重62.4% [1] - 新能源装备业务收入人民币3.2亿元 同比增长18.5% [1] - 工程承包业务收入人民币1.5亿元 同比下降5.2% [1] 研发与技术创新 - 研发投入人民币0.68亿元 同比增长15.2% 占营业收入比例5.44% [1] - 新增专利授权15项 其中发明专利8项 [1] - 完成新一代智能配电系统研发并进入试产阶段 [1] 市场拓展情况 - 国内市场中标国家电网集中采购项目金额达人民币4.3亿元 [1] - 国际业务拓展至东南亚地区 新增订单人民币1.2亿元 [1] - 新能源领域与多家风电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1] 财务健康状况 - 资产负债率45.6% 较年初下降2.3个百分点 [1] - 货币资金余额人民币5.8亿元 较年初增长12.1% [1]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7天 [1]
长城电工(600192.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亏损1.12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14 10:1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收6.94亿元 同比下降6.3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2亿元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1.25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2539元 [1] 经营状况 - 主营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导致经营亏损 同比出现增亏 [1] - 主要财务指标为负数且同比下降 [1] - 收入规模不足以消化当期成本费用 [1] 市场环境 - 主要产品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1] - 获取订单难度进一步加大 [1] - 主要产品生产用原材料铜银等价格持续高位 [1]
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要求后10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且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7][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15]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22]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会议主持人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2]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会议,他们应列席接受质询[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8]
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7] - 八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8][9] 决议事项 - 公司经营方针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通过[13] - 一年内涉及经营方针等事项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通过[13] - 关联交易在三千万元以上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通过[13] - 对外捐赠、赞助100万元以上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通过[13] 董事会权限 - 对外投资权限为500 - 8000万元,一年内涉及金额不超公司资产总额30%[15] - 关联交易权限为3000万元,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15] 会议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24] - 除特殊情形,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25]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准确、完整披露[26] - 决议违反法规、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5] - 未经董事会决议超前实施项目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损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2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内容[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1][32]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或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34]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
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4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15] - 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职责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6][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再审议[11] - 风控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和提供书面资料[13] - 会议评议报告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3] - 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8] - 督促按时提交年报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19]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报初稿[32]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33] - 审计完成后表决并将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9] - 年报审计结束后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1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21] - 披露年报时在本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3]
长城电工(600192) - 长城电工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1月18日首次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74.8万元[8] - 公司经营期限为1998年12月10日至2048年12月10日[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1,748,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9]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5]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