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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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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0-31 02:0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相关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经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陈昭菲 张 柯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签字页) (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字: 黄杰辉 刘 静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
香江控股(60016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财务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726,733,186.49元,同比下降42.3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43,384.26元,同比下降130.25%[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00元,同比下降130.3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0%,较上年同期减少1.21个百分点[5] - 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173,689.48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为30,000.00万元[11] 股权结构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41%的股份[8]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的股份[8]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2%的股份[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5%的股份[8] -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9] 资产状况 - 公司财报显示,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5,272,861,975.76元,较2022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130,352,167.75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占比较大[14] - 公司的流动负债合计为12,064,189,299.97元,较上一年有所减少[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98,387,331.12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137,689.35元,同比增长19.78%[5]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236,052,161.89元,较上年同期227,310,378.79元有所增长[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5,110,170.12元,较上年同期145,865,179.66元有显著增长[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501,992.43元,较上年同期1,218,520,452.68元有所下降[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60,507,130.67元,较上年同期-1,075,687,050.91元有明显下降[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57,317,760.22元,较期初2,596,212,728.34元有下降[20]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具有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 东。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09:13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09:13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13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一、审议并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 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 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