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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6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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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3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 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3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和 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3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 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 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应遵照 执行。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09:3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 ...
*ST西钢: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07
污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法 律 意 见 书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 律 意 见 中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地址: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大厦 1 号楼万达嘉华酒店十八层 11806 手机: 13997196225 电话:0971-6133280 E-mail: renxuan125@163.com 382953961@qq.com 1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青捷律非诉意见字(2023 ) 第 66 号 致: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接受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 司")的委托,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韩 伟宁律师及胡海波律师,就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的事 项发表法律意见。 传律师事务所 SGHAI JIECHUAN LAW FIRM 直 日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 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ST西钢: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07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10] A. A. K. 引 言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者"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 52 号西宁特钢 办公楼 101 会议室召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委派任萱律师及韩伟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INGHAI JIECHUAN LAW FIRM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大厦 1 号楼万达嘉华酒店十八层 11806 手机: 13997196225 电话:0971-6133280 E-mail: renxuan125@163.com 382953961@qq.com J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青捷律非诉意见字(2023)第 65号 致: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音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3-12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 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20 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宁特钢"或"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 01 破 3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西 宁特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 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如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公告编号:临 2023-12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1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79,074,484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79,074,48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8.5105 | |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5105 |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3-12-25 09:04
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 20日,贵院依法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西 宁特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2023 年 11月 6日,经西宁特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 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西宁中院依法裁定批准《西宁特殊 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西 宁特钢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 称"《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由西宁特钢 在管理人监督下负责执行。 2023年12月15日,西宁特钢向管理人提交了《西宁特殊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公司已 经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根据《企业破 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执行监督工作相关情况 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及 重整计划的规定,西宁特钢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管理人负责 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重整计划执 行期限相 ...
*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2-20 10:31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3-12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11 月 6 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 01 破 5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并终 止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 01 破 5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矿冶科技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并终结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宁特钢"或"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 01 破 3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西 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西宁特钢重整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子公司青海西钢矿 ...